这一次等待的时间有点久,在于归洋第三次想要把胖乎乎的海参吃掉的时候,池渊终于回来了。
等看清池渊扛着的猎物,于归洋才知道酷哥为什么回来得这么迟。
好家伙,这是头金枪鱼!
看这个头得有一百千克,只多不少,光是捕猎就得费大力气,更何况还要搬运到海底两千米以下的大洋盆地。
你说来就来嘛,带这么贵重的礼物干什么,多见外呀。
于归洋一脸幸福地迎向了人鱼大哥。
离得近了,他便认出来这是一头黄鳍金枪鱼,是金枪鱼中最常见的一种。
金枪鱼最令人熟知的就是它贵,作为鱼中贵族,想要得到它的肉,势必颇费一番财力。
哪怕是巴掌大小的金枪鱼罐头,价格也在一百块上下。
更别提金枪鱼刺身了,那东西就算有钱也未必吃得到,就算吃得到也不可能像他现在吃的这么新鲜。
现宰现吃,能不新鲜么?
于归洋迫不及待地扑上去,在黄鳍金枪鱼的背部咬了一口,细细咀嚼。
金枪鱼果然不负盛名,肉质紧实肥美、鲜甜爽口,血腥味也很淡。
是的,金枪鱼鲜中带甜的独特口感,是它凌驾于众多生鲜成为顶级食材的制胜法宝。
它的肉里含有的甘氨酸,可以给味觉带来甜蜜的感受。
于归洋只觉得仿佛置身顶级体感海底餐厅,有最新鲜的金枪鱼刺身,还有提供上菜服务的帅气男服务生。
其实他更喜欢服务生小姐姐。
但帅到酷哥这种程度的,性别已经无所谓了吧。
唔,要是再有一套豪华餐具就好了,优雅永不过时。
面对酷哥的招待,于归洋也慷慨地把他准备的海底特产拿了出来。
虽然跟金枪鱼比起来,那些小东西只能算轻如鸿毛,寒酸得让人不忍直视。
重在情义。
尤其是那头海参,平时想吃还吃不到呢,幸好今天运气爆棚逮到一只。
别客气,吃吃吃。
池渊自然不会跟小人鱼客气,捕食的本能是刻写在基因里的,他并不挑食。
他把小人鱼给他的零食吃得干干净净,又吃了一些金枪鱼才吃饱。
进食告一段落,池渊游到于归洋身边,捧起他的脸观察伤势。
今天的小人鱼有一点不一样。
不仅是脸上的伤口即将愈合,还有他腰间盘桓的绿色海草。
就很可爱。
于归洋本来正眯着眼接受检查,这顿饭吃得太好了,他有些昏昏欲睡。
察觉到酷哥看向他的海草腰带,眼皮打架的小人鱼顿时精神了,炫耀地扭了扭腰。
“好看吧人鱼大哥,你要不要也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