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嗯嗯对,诗意!”林棠拍了拍手,漂亮的小脸上热情洋溢。

云锦书盯着她,半晌没回过神。

林棠并没注意到什么,只忙着为自己终于有了一个很不错的朋友而雀跃:“锦书,你和我讲讲你的事情吧,认识了这么久,我对你还一无所知呢。”

她的热情让云锦书感到赧然:“我们……认识很久了吗。”

林棠没回答,只是歪着头,笑吟吟地看着他。

“好吧。”他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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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前的一个早晨,在秦淮河畔的一家青楼里,婴儿的啼哭声吵醒了纸醉金迷的人们。

歌妓云娘,顾不得满床狼藉和自己虚弱不堪的身子,抱起刚出生的孩子,左看看,又看看,试图从它脸上看出某一个男人的影子。

可是她失败了。

新生婴儿的皮肤又红又皱,像没削皮的土豆,哪里有那些修逸公子们的半分风采?

在它撕心裂肺的哭闹声中,云娘脸色惨白如雪,呆坐了半晌,终于掩面哭了起来,在她身侧,一张半面沾了血的帕子缓缓飘落。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一行字由金线绣成,抒写在霜白的手帕上,旁边,一枝红梅正悄悄绽放,缠绵悱恻,如情人间至诚的爱抚。

她甚至不知道留给自己此物的人叫什么,却知道,那人在床上的时候很温柔,抱着她,在她耳边轻声说:“云娘,我很中意你,放心吧,我会回来接你的,等我,等什么书信寄到了,就是我接你回家的日子。”

可是,快一年过去了,他们的孩子都出生了,他还是毫无音讯。

云娘很伤心,可除了等,也没有别的办法。

谁让她从小就深陷风月之地,除非有人为她赎身,否则,一辈子都别想出去。

云娘哭了一会儿,见没人理她,也就消歇了,复又抱起一旁嗷嗷待哺的婴儿,不熟练地哄了几下,却越哄越哭,她抹抹腮边挂着的泪珠,不住叹息:“儿子,娘是个孤儿,没名没姓,给不了你姓氏……云娘是艺名,别人一直就这么叫着,要不,你也跟着姓这个好了?至于名字……”

她刚刚生产完,缺乏安全感,整个人心神不宁,目光凄惶地来回扫视,最后,还是没出息地落到了那帕子上:“你爹那么文雅,那么温柔,他一定不会骗我的对吧?”

她哽咽一下,摇头:“儿子,你说我们这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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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河两岸日日繁荣,夜夜笙歌,小男孩云锦书就在这喧闹的青楼里,一天天长大。

云娘不知道中了什么邪,一门心思地认定,自己的情郎一定会再回来,就算不是为了她,也得为了他们的儿子。

所以,她经常会担心,如果对方回来的那天,看到一个顽劣无礼,没有规矩的孩子,会不会一怒之下,拂袖而走?

于是,在锦书四岁的时候,她就高价送他去了城里的一所私塾读书,当然了,至于为什么是高价,并不是那私塾有多高贵,先生有多渊博,只不过,是因为锦书是娼妓之子,理应受到读书人的排斥。

在私塾的六七年里,锦书从没有受过人家的待见,总是被欺负得鼻青脸肿,哭着躲回来,不愿再去,每当这时候,云娘就苦口婆心地劝他,没关系,忍一忍,只有你好好读书,将来你爹才会来接我们娘俩回去。

就这样,楼外长江一刻不停地流,楼中日子一天不少地过,北归的大雁飞过了一茬又一茬,却没有一只,为她带来那封望穿秋水的书信。

云娘终于是绝望了。

某一天,她失足落入水中,大病一场,再醒来后,精神就变得疯癫,再没了过去的柔顺和美好,整日头不梳,脸不洗,动不动就骂人,砸东西,房间里总是噼里啪啦的,灾难随时都在上演。

所以人都说她是疯子,能离她多远,就离她多远,唯有一手养大的儿子,逃不开。

在云娘犯病的那段时间里,锦书不知道捱过多少谩骂,多少毒打,他眼睁睁地看着从前最疼爱自己的女人,现在疯了一样地扯着他头发,扇着他耳光,然后歇斯底里地大叫:“因为你,全是因为你!要不是你这么不争气,你爹早就回来了!你还活着干什么,你怎么就不去死呢?!”

锦书原本还会惊恐,流泪,后来就习惯了,一见她有不对,就悄悄躲起来,等风头过去了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