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长青与他并肩,亦在细细思索着。
不错,人族修士只有历过天劫,才能提升境界,鬼族也一样,经不过天道设下的那个坎儿,就永远得在冥界待着。
“元将军,那你又是如何破例取得的呢?难道,因为那一半人族的血脉冲淡了戾气,其余的就一点代价都没付出过吗?”
“没有代价?”元子曦像听到了什么笑话,微微一哂:“你觉得呢?”
叶长青怔住,一瞬间,酒馆里赫连华醉酒辱骂的话语又响了起来——
“扶摇城主,元子曦,是吧?老子恭敬点叫他一声城主,不恭敬了,那他妈就是鬼族来的奸细!”
“哦哟,满脸啊,那小子满脸都是黑色的鬼纹,鬼族们一看见就沸腾了,高喊着‘洪荒之王万岁,踏平人族蝼蚁’!”
“好家伙,一时间石头,巫咒,刀片子满天飞,整个玄都都乱成一团,要不是陛下一力保他,恐怕那会儿就被愤怒的群众给打死了!”
“你说说,做冥界的鬼王还是做人间的下三滥,换了你——”
“……对不起,换了我,我也无从选择。”叶长青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在人间备受排挤,到了冥界,不一定就真的能做成鬼王。”
“不,是一定不能,鬼族比人族更加注重血统纯净,他们觊觎的只是我操纵冥火的能力,一旦归附,我的下场会比在这里更惨。”元子曦冷冷地纠正,举起长弓,凝了三道玄箭,嗖嗖嗖飞射出去,干掉了一片魔族,得救的人族巫师们望过来,纷纷举起兵刃,朝他喝彩致敬。
“我一生扎根北境,不是不想回去,而是不能回去,也罢,偌大一个玄都,能让我挂念的……”腥气被冷风吹来,元子曦抬起手,黑沉沉的指尖上,落着一滴鲜艳的血,他看了片刻,温柔一笑,“也不过是那一树的红雨而已。”
只可惜,北境将军的柔情从来只有一瞬,下一刻,话锋立转:“小火灵,你不是好奇你身上为什么有冥火么?我给你讲个故事。”
这一次,他手上燃起了幽蓝色的火焰,顺着黝黑的箭杆一冲而下,须臾间,整张雕弓都笼罩在其中,手指轻轻一放,冥火落在远处的一群魔族之中。
“当年北境告急,扶摇城区区八千玄甲,抵挡不住迟鸢带来的百万魔潮,僵持了许久,我决定,破釜沉舟。”
冥火一沾着血肉,像疯了一样,极速蔓延开来,沿途不光是魔族,连带人族的战士,一视同仁地被它咬在了嘴里!
“一把冥火烧了整个城lj池,以己身为火油,阻挡了魔潮推进,那场大火无人能灭,蔓延数千里,烧了整整十个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