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上辈子,林有乐每次说起小腿上被狗咬出来的几个旧疤痕的来历,都会一脸心有余悸。

以至于齐瑾看到或者亲热的时候,总也恨不得能回到小时候,替乐乐把那只讨人厌的狗赶走打跑!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执念太重、被老天爷听到,重生回来不偏不倚的竟然刚刚好是那个时间节点。

现在,童年的阴影没了……

思索时间不过转瞬,就听到林有乐“啊”了一声。

“是不是周伯跟你说的?”

林有乐这一提,齐瑾立刻想起相关的前因后果来,顺势说道:“对,我生病周伯带你来我家的那天,我堂弟也在,他养了条巨型狼犬,你有跟周伯说过你怕狗,他就叫人给关了起来。”

这解释没问题。

林有乐信了。

林自华却撸着边牧的脑袋,一手攥项圈,看它把尾巴摇得比风扇还要快。余光里,林有乐满脸信任,齐瑾的笑容却心虚的很。

那些试探的结果显而易见。

有些事既然会发生在他身上,当然也可能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只是,这到底是重生还是平行世界不得而知,如果是平行世界,那这个齐瑾是哪个世界的“果”穿来的“因”?

在林自华那个世界里。

年轻气盛的齐瑾既想要新欢也不愿意放弃旧爱,一时的贪心和犹疑不决、害得两个家庭都支离破碎。

死了的林有乐成为白月光朱砂痣,活着的那个就是白米饭和蚊子血、下场是嫁给一位大其十九岁的中年企业家。

故事的结局,林家白发人送黑发人,自此一蹶不振。齐瑾也变得疯疯癫癫的,传言被鬼上身,成天抱着个骨灰坛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