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戮下意识抬头望去,顿时便被自家王妃现在的模样给惊艳了一番。
秦戮早就知道顾砚书好看,曾经顾砚书以纨绔之名,男子之身,却能够冠盖京华,足以能说明其颜色无双。
但他却从来没有如同这一刻一般,如此清晰地认识到自家王妃的好看。
以往顾砚书如同天齐的大多男儿一般,多穿素色与深色服饰。
特别是在府中捣鼓那些小玩意儿的时候,更是怎么方便怎么穿。
有一段时间顾砚书甚至找府中的绣房要了两套暗卫所穿着的练功服,说是更加舒适。
鲜少有穿的像如今这般正式的模样。
顾砚书原本皮肤就比较白皙,如今冬日少见阳光,比之以往更是白上了两分。
如今在这朱色的
礼服的衬托之下,这一份白皙,便显得尤为的明显。
顾砚书的生母为南城人,原本便比京城人士更加纤细,顾砚书似乎也继承了这一点,骨骼尤为纤细瘦弱。
再加上他年龄稍小,还未到完全长成之时。
这礼服内里的那一件,腰带又略微偏紧,此时穿上这套礼服,更是显得这腰身尤为纤弱。
虽然早就知道自家王妃的腰不盈自己一握,但秦戮还是第一次如此直观地看到。
除此之外,秦戮这也是除了大婚那日外,第一次见到自家王妃传的如此艳丽。
在秦戮眼里,就连大婚那日,顾砚书一袭红色婚衣的模样,也不及现在好看。
这或许有彼时顾砚书大病初愈,身体与气色还未完全恢复的缘故在。
但更多的,恐怕还是感情升温之后,那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滤镜所致。
看着顾砚书这件礼服之上那一只熟悉的金蟒,秦戮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般清晰地认识到:
这是自己的王妃。
许是秦戮的眼神过于直白,饶是顾砚书,也感觉有些许羞赧,低头打量了自己一番:
“可是有什么地方不对?还是不好看?”
“没有,很好看。”
秦戮喉头微微动了动,想也不想便给了答案。
这不开口则以,一开口,饶是站在一旁的兴仁,也被自家王爷此时嗓音中所蕴含的那一丝情绪给震地有些面红耳赤。
抬眼一看自家王妃,果然是已经意识到了王爷在想什么。
兴仁也知道,自己这个时候应当安静退场,动作越快越好,走的越远越好。
但在目光触及到自家王妃身上那件礼服后,到底还是硬着头皮开了口:
“既然合身,那属下这便去给礼部回话,明日宫宴上,王妃如此穿着便可。”
言下之意就非常明显了:
两位殿下感情好属下是知道的,但是你们一会儿可悠着点,这衣服明儿个还要用呢!
说完兴仁也没有看自家两位主子的反应,动作极快地便从这主院中退了出去。
当然,走的时候也没有忘记带走一旁正处于状况外的白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