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尾随在最后的是孤独的首领——柏沅清。他这个位置,能清楚看到一切,决定行走方向,也能完美的照顾群里的每一个成员。

对了,还个狼群里还有一只“备用食物”。楚俞蹦蹦跳跳的在柏沅清前面。

但因为他现在体型太幼小,还是队伍里唯一的小短腿,再加上西岭山脉的雪含水量少,干燥松软,质地像细盐。

所以楚俞走到厚厚的雪地里,大半个身体直接被雪淹没了,只能看到两只小耳朵尖竖在外面,可爱得要命。

不过雪地深浅不一,楚俞看不见视野,好几次不小心直接整只狗栽进了雪地里。

第一次楚俞以为自己被埋了,吓得连忙给身后的柏沅清发出“噫呜噫呜”警告声:救命,这儿有陷阱有陷阱,沅清哥哥。

柏沅清:……

柏沅清走在他后面,自然把楚俞狼狈尽收眼底,一边在心里默默吐槽“真是一只小傻狗”一边又不得不用嘴把楚俞从雪泥里找出来,咬住楚俞的后颈皮,到了安全的地方在放下,让他继续行走。

这时候,楚俞就会欢快的扭扭圆屁股,抖抖耳朵,回过头礼貌道谢:谢谢沅清哥哥。

柏沅清脸色微沉:……

这只浓眉大眼的小Omega又在卖萌了。

由于楚俞走路不长眼,总是容易摔进雪地里,柏沅清每次又得花功夫去把“备用食物”从雪里叼出来,几次三番下来也浪费时间。

最后柏沅清干脆为了省事,叼起楚俞放在了自己背上。

楚俞颤颤巍巍趴在柏沅清身上,用爪爪紧紧抓住柏沅清的毛绒绒的厚“围脖”,拥有了狗生中第一匹坐骑。

楚俞被长毛毛簇拥着,又不用被雪埋,自然开心的晕头转向。

他不自觉化身成小舔狗,伸出小舌头一边物理舔柏沅清的毛毛,一边言语舔:谢谢沅清哥哥,沅清哥哥你的毛毛好漂亮呀,还好暖和呀,怎么才能像你一样长出如此漂亮的毛毛呢……

作者有话要说:

楚俞:我尽量低调一点,他就不知道我是他的舔狗了

这章留评还是发红包呀么么

第4章 狗血很香,狗肉好吃

动物表达友好和喜欢几乎都是舔毛的方式。

但很少有像楚俞这样的小傻狗,一边舔还一边左一句“沅清哥哥你好帅”,右一句“沅清哥哥你好棒”。

柏沅清都听烦了,听腻了。

却没阻止。

这小Omega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人类不能拒绝舔狗,动物里也同样拒绝不了舔狗。

楚俞用爪爪紧紧抱柏沅清的脖颈,舔累了就把下巴支在柏沅清脑袋上,眯着眼睛看着前面的狼群、看风景,不亦乐乎。

远远看去,极像狼王头顶上多了一个白色帽子。

雪地里,留下狼群迁徙的足迹。

他们之前未处理完留在洞穴外的残剩腐肉也在他们离开后被乌鸦小斑鸠等飞禽分食。

在冬季,能有腐肉吃就很不错了,在草原上有很多动物都难逃严寒。

柏沅清带领着狼群迁行了两天两夜,他们来到了一片万木枯寂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