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到了刘淳当初发问题的主阵地。
那个话题根本不用找,今天仍飘在首页。
刘淳和骆星反应比他还快,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败诉似的。
刘淳在自己的回答中更新了新的信息。
“一切都结束了,正如我所料,我失败了,林某胜利了,胳膊还是拧不过大腿。
也许不止是我看不过林某的行为,昨天他的母亲也联系了我,跟我说了一些林某的事情,经过她的同意,我把我们的聊天记录放出来吧。”
林蕴青扫了一眼那满屏的聊天记录,冷笑一声,他倒是差点儿忘了自己这位继母刘丽兰。
就是不知道刘淳他们是如何跟刘丽兰勾搭上的。
刘丽兰说了一大堆有的没的废话,大意不过是她辛辛苦苦养大继子林某,但林某却在几个月前找到工作之后离家出走,他们不怪他工作这么久没有给过家里一分钱,但她怎么也没想到林某居然和邻居撒谎说家里不管他,通过邻居找他们要了几万块的生活费。如果家里不给,他就跟邻居借。
刘丽兰还在此隔空呼喊,希望如果林某真的缺钱的话,可以跟家里联系,不要走歪路。
刘丽兰的聊天记录让扎堆在此的网友们瞬间炸开了锅,又有了新的谴责高地。
林蕴青拿着陈律师刚发过来的证据,打算拍照发上去时,温灼的头像突然闪了一下。
【温灼】会所那边发来的监控视频。
接着他把视频文件传了过来。
【温灼】如果打算在刘淳发的话题下回复,你回复之后,跟周助理说一声,他那边会帮你联系工作人员认证为“当事人回答”。
【林蕴青】OK,谢谢[比心]
温灼考虑得比他周全许多,被认证为“当事人回答”后,他的回复将会直接被置顶在该话题下方,所有人进来就能看到。
另一边的温灼看林蕴青回过来的那颗小小的红心,愣了一下。眉间顿时染上笑意,林蕴青这是消气了?
林蕴青则戳开话题,开始回答。
“我是当事人林某。废话不多说,直接开始吧。首先是刘先生所说的会所,我这边的律师今天已经在法庭上呈交了会所当时的监控视频。[视频]刘先生的所作所为到底是嘱咐还是辱骂,请自行判断。
另外,关于我在会所与所谓的大老板亲密接触的说法,还是请看视频。[视频]该视频当中三番五次试图靠近这位大老板的并非我,而是骆某,骆某是刘某的好友,骆某本次也是被告。
大老板确实是我的老板,我只在老板想上车离开时,扶了他一下,老板当时喝醉了,我觉得扶他一把在我的工作范围之内。至于老板为何是我老板,这也跟我的继母刘某有关。
在我刚毕业的时候,继母刘某、继弟和我的父亲三人在我出去买东西的情况下,给家里的大门换锁并锁门,然后前往国外度假。邻居当时看我进不去家里,又联系不上家人,便帮我联系了他们,并让她给了我一些钱以便我出去找个地方住。
另外他们所说的辛辛苦苦养我长大,辛不辛苦大家可以自行判断,这是我当时在家里住的‘房间’,楼梯下的一个小空间[图片]。我在这里并非白吃白住,我母亲生前给了我一张银行卡,但我刚到这里银行卡就被继母刘某拿走了,这是银行卡的存款证明[图片],一共有35万,我10岁才来到这个家,除了学费,刘某没有给过我一分钱。
在被离开家之后,我全身上下除了身份证什么都没有,好在老板看我可怜,让我当他一段时间的生活助理,这是[劳务合同]。我保证以上所说全部都是真实的。证据也经过法庭的检查,全部真实有效。
最后,我想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诉讼的事情确实有老板帮忙,我很感谢他。我也承认仅凭我一人很难拿到监控视频作为证据。这件事情如果不是在我身上,而是一个普通学生的话,他可能很难去抗衡那么大的负面言论,去澄清自己,他可能会就此失去家人失去朋友失去工作,失去一切,甚至失去对生活的希望,他可能就此堕入深渊。
很感谢老板和律师以及所有帮忙的朋友,也希望刘先生和骆先生往后对待他人的生活谨慎发言。”
林蕴青的回答一出来,舆论直接开始反转,毕竟证据确凿,而对比起来,刘某的回答几乎只有文字,没有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
有的人开始反思巨大的负面言论会对普通人带来什么影响,也许某个人只是通过键盘轻飘飘敲了一句话发上去,或发泄或表达不满,但是众多个人汇聚起来的话,这些负面言论会形成滔天的海浪,将人卷入冰凉的水中,没有人救他,他也许会窒息而亡。
虽然还有一些人半信半疑,但是接下来一些认证的企业号的回答,直接锤死刘淳和骆星。
【亚兰】关于林先生与刘先生的案子,我们人事部这边也有关注,其中被告之一骆某是我司的实习生(真的实习生,不是背锅的那种),在经过人事部的讨论之后,我们确定骆某不符合我司的道德行为规范,已将其辞退。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亚兰坚决反对一切造谣传谣行为。
原本吃完瓜之后纷纷散去的众多网友又跑了回来。
“卧槽!真的是亚兰啊!我没造谣,坚决支持林先生的维权行为,请问可以给我一个实习名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