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相亲

尽欢 春风榴火 1382 字 8个月前

陆凛洗完澡出来,刮了胡茬,给自己一番精心的打扮。

警校出身,他把更多的精力和心思都放在训练上,很少拾掇自己。

他是家里的兄长,父母离婚后,他跟着干刑警的父亲一起生活,两个大男人住在一起,家里没个女人,就更是将日子过得毛毛糙糙。

大学交往的唯一女朋友姜妍,精雕玉琢的小小姐,第一次她带他见过朋友,穿得似乎过于老土刻板,圈子里少爷小姐,个个人精似的,面上客客气气,一双溜溜的眼睛在你身上流连,不知道背后怎样品头论足。

那次受了刺激,陆凛开始学会收拾起来。姜妍也爱打扮他,带他逛街,买衣服,领带,皮带,手表每一样,都要精挑细选。

那段时间的陆凛帅起来,叫一个光芒四射,走在街上基本老少通吃,是女的就没办法不回头多看他两眼。

精致男人的状态没有维持多久,陆凛毕业后入了警队,并没有像他那位女强人母亲所希望的那样,从商从政,成为体面又有地位的人物。

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走上了完全不同的另外一条路。

刀口舔血,保家卫国。

电吹风哗啦啦吹干了头发,为了方便打理,他留的是寸头,一开始觉着挺很有男人味儿,今天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看不顺眼,有点瓜。

他琢磨着,是不是应该要把头发再蓄长一点,弄个造型出来,警队里刚毕业那几个实习生,头发都挺有造型,他又不老,可以学学现在年轻人的风尚。

打了啫哩,侍弄完头发,他又换了几件衣服,都不满意。恍然想起来,衣柜里的衣物,很长时间没有更新了,皮带配饰,也是几年前的老款式。

那死女人走了之后,他在衣服配饰方面,完全丧失了兴趣,懒得收拾自己;现在她光鲜靓丽地回来,与初出校园别无两样,陆凛却行将步入中年,从陆陆哥变成陆陆叔,他开始有了危急感。

柜子上有瓶已经挥发见底的香水。

他打开瓶盖嗅了嗅,还有点味儿。

喷不喷?

喷吧。

他像一只虎皮鹦鹉,把自己的羽毛仔仔细细梳理一番。

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

帅不帅?

帅。

他自己回答:那必须帅。

收拾完自己,心情舒畅,陆凛拿起手机,琢磨着要不要给姜妍回一条短信,斩钉截铁拒绝并严肃批评她的时候,却意外接到了母亲的电话。

“儿子,你还在磨蹭什么?人家依依都等你老半天了?”

“啊?”

哪门子一一二二。

“前阵子不是跟你说好,今天要见一位女孩,你怎么忘了?”

陆凛皱着眉头想了很久,都没有想起自己什么时候跟母亲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