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思的某些剧情,就跟莫扎特的旋律一样,特别特别迷人,让人一见倾心,灵感之作就是如此,是上帝注入你的脑中,它一下子蹦出来就是集体无意识的产物。可是长篇没有办法这么写,上帝没法慷慨地直接在你脑子里给你塞一个大长篇。长篇就像是一部交响乐,他需要1%的灵感和99%的脑力。这99%脑力是你作为作家、作为凡人可以努力的部分,你要花费无数的心血、无数的苦吟、无数的编织、尝试、修改去完成的。”
任明卿就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谭思得到的如此轻易,我却要这么煎熬?!”
他死抠文本,为每一个剧情点抓耳挠腮,吃饭睡觉都在想着文章怎么写,但是谭思每天打打游戏、看看电视,就能创作出精彩的故事,他心里很不平衡。
对,就算像庄墨说的那样,他努努力,加把劲,可以追上谭思,但是他们俩的付出根本不平等啊!
庄墨突然住嘴了,他像是从来不认识任明卿一样看着他:“所以你是羡慕他写起来很轻松、很简单?”
任明卿不知道他为何看上去生气了。
庄墨帮他搓脑袋的动作停止了几秒钟,又重新开始:“创作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没有人能轻轻松松写出优秀的作品。谭思、玄原是个例,他们的运气很好,一本爆红,登上神坛,可是你看,连他们这种老天爷赏饭到这种程度的作者,不努力都撑不过几年。你希望你的创作是一场短跑,还是一场马拉松?”
庄墨的语气并不严厉,只是严肃。可是任明卿坐在浴缸里,不再流泪了。他像只惊弓之鸟,庄墨每说一句,他就吓得一激灵。
“你当然可以学习谭思,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你也很有天赋,我相信你随随便便写出来的东西不会难看到哪里去。但你扪心自问,你提笔为文,到底是要写出什么样的作品?你苦熬,是因为你知道,你写得还不够好。”
《转生轮》里有个段落,大约十多万字,任明卿足足写了四稿,每一次都是推翻重写,原因无他——前三稿,都没有达到90分。
他们一直以来就是不好就修的。
任明卿沾满泪珠的睫毛飞快地抖动着,软下声哀求:“我只是觉得太不公平了……”
谭思的存在弄得他仿佛是个傻子,他拼尽全力都比不上人家信手拈来,他自然会怀疑自己的付出是否得当。
“是不公平,但没有捷径。”庄墨斩钉截铁道,“如果连你都没有找到捷径,说明最短的捷径就是脚踏实地。任明卿,我不止一次说过,你今天能站在这里跟谭思同台竞技,是你背后那3000万废稿支撑着你,没人管你这3000万写得容易还是艰难,我不在乎,读者也不在乎,评价作家的标准从来只有一个:你写得好不好看。”
庄墨把谭思的稿子摆在他面前:“既然你觉得他写的比你好看,那么他好在哪里,你的问题在哪里,我们把问题解决。比他多花一倍的精力也好,十倍的精力也好,把他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