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天才作家 o白野o 2735 字 9个月前

庄墨就是这么想的。

他当然不是一个莽夫,考虑过这样做的后果。他认为后果十分乐观。任明卿性格软弱,对自己言听计从。他可能会哭,不过他也很容易被说服。他们出院的当天就会去随便哪个可以结婚的国家或地区搞定这件事,他的爱情和婚姻都会很顺利。表白-上床-结婚,干脆利落。

任明卿的话打断了庄墨的计划:“你冷不冷啊?”

“不冷。”

“你躺过来一点啊,你这样会掉下去的。”任明卿往后让了让,招呼他到自己怀里,然后双手穿过他的怀抱,费劲地替他掖了掖被角。

“好了,凑合一下吧。”任明卿收手,异常保护地搂住他,像是小孩子抱着一个特大号的布偶,喜欢得要命,“不过明天一定要去酒店睡,好不好?”

“好。”庄墨眼中深不见底的黑洞消失,他又变成了那个好的庄墨了。

男人可以奸诈,但绝不能下三滥。即使任明卿同样是男人,也不意味着他可以不绅士。爱情之所以是爱情,因为那是自由意志的双向选择。他要是无法克制自身的肉欲,恬不知耻地占有任明卿,那就和他痛恨的那些人毫无区别,不论是不是出于爱的名义。庄墨不能让自己,也让任明卿蒙羞。

既然深爱,就应该给予最好的爱情,这才是一个绅士应有的担当。

他把那个计划丢到脑后,和任明卿一道埋在温暖的被窝里睡了过去。

——

烈火哥回家的时候,发现迎客毯上有双ins超火的老爹鞋,钥匙碗里有备用钥匙,地上飞着一只大书包,沙发上躺着一个懒洋洋的人。

久别重逢,烈火哥特高兴地揉揉他的头:“大美男,你怎么回来了?”

叶瞬正在打游戏,闻言送了人头,摊在沙发上有气无力道:“辞职了。”

“为什么?企鹅不好吗?”

叶瞬眼神恍惚:“在大公司做螺丝钉没意思。”

“下家找好了吗?”

叶瞬依旧恍惚:“我要去环游世界。”

烈火哥了解叶瞬的性格。叶瞬小事精明,大事糊涂。他个性里有非常洒脱的一面,不是一心求稳的上班族,也从来不做职业规划。就像这次,他根本不管所在的公司已是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大平台,工作不开心了,说走就走,下家都懒得找。

他喜欢有挑战性的工作,需要成就感。把他关在一个小格子间里看文,他难也难受死了,对内容方面也不擅长。

烈火哥从书架上抽出本《为什么幸运的人总是幸运,倒霉的人总是倒霉》丢在他身上:“你还是想想自己喜欢做什么吧。我觉得你适合做自由职业者,不适合当编辑。你来当编辑就是个错误,要不重新回去捡起摄影试试。”

叶瞬从脸上摘下书,随便翻了几页,又是鸡汤,赶紧蒙在脸上装死。等烈火哥从厨房把饭菜都端出来摆好,叶瞬才活过来,懒散地把屁股从沙发上挪到餐椅上。

“松爷呢?”叶瞬从烈火哥手里接过筷子。

“太忙了,和女朋友一起搬到公司边上住去了。”

小松是烈火哥的同居人,也是公司的美术总监,现在天天给网文做封面,连胡子都来不及刮,造型越发像个忧郁的艺术家。

“松爷有女朋友了?”叶瞬的表情很崩溃。

“是新来的小姑娘。”烈火哥比他还崩溃。

同样是大龄单身男青年,为什么小松胡子都不刮、成天闷声不响,都有小姑娘勾搭他。

两只单身狗默默吃着自己碗里的狗粮。

叶瞬吃完饭,把盘子一推,重新晃到沙发上玉体横陈。田恬在游戏中上线了,疯狂给他发信息想跟他组队:“有个菜逼把我坑到了青铜!叶哥救我!”叶瞬赶紧捞了他一把,并把那个叫多维元素的剔出了队伍。

烈火哥手脚麻利地刷碗、洗澡、喊叶瞬去洗澡、洗衣服、拖地,然后坐下来,打开电脑做PPT。等叶瞬玩得脑壳疼,烈火哥还在做PPT。

叶瞬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指针逼近了11点:“你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