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招你烦 初禾 2166 字 9个月前

肃城出了一桩连环杀人案,沈寻身在市局刑侦支队,头一次参与重案侦破;严策远赴海外执行维和任务,看不到喜庆的烟花,只有连绵不绝的枪声;林浩成东奔西走,即便名义上已经从前线退下来,却仍有数不清的案子等着他亲自指挥……

严啸没回家,在租房里从早写到晚。

这些日子以来,他很庆幸自己还有这一份工作。每天只有全心写作时,他才能暂时忘掉昭凡。所以只要醒着,他就逼着自己码字,让小说里的人物、冲突占领整片脑海。

账户里的资金不断疯长,“颜笑”这一作者名已经冲进了“蜂归”收入榜前列,并且有继续赶超的趋势。

连小松都劝他,慢慢来,钱是赚不完的,不要将自己榨干。

可他不能停下来,因为此时的爆发根本不是为了钱。

他不得不写。

晚上十点,外面的鞭炮声越来越密集,几乎盖过了手机的铃声。

手机一遍一遍地震响,直到点击保存,他才注意到一旁闪动的屏幕。

“啸哥。”昭凡的声音传来,他忽然喉咙发紧。

“新年快乐。”昭凡说:“过完这个春节,我就不在杉城了。前几天我联系了房东,把我那一份钥匙还给他。房子我打扫了一遍,很干净。你写完论文如果还要回来,除一除尘,应该就可以住。”

严啸只听见震耳欲聋的鞭炮声,昭凡的声音像隔着什么,根本听不真切。

他不想要听真切。

“啸哥。”昭凡又说,“那我们就,将来有机会再见。”

第62章

杉城,八月,酷暑难耐。

马路上翻涌着层层叠叠的气浪,不得不在户外行走的人们脚步匆匆,女人撑着遮阳伞,男人用报纸、手臂遮挡扑面而来的热气。

一辆不怎么起眼的轿车停在晨言路的露天停车场,片刻,一位身材高大,戴着墨镜与鸭舌帽的男人从驾驶座走出来,身穿简单的黑色尖领T恤与迷彩七分裤,脚上是一双灰黑相交的运动鞋,背上的双肩包扁扁的,看上去没装什么东西,不过双肩包的侧面倒是挂着一个水壶。

男人合上车门,转身时露出右边手臂上的纹身。

那纹身的位置很高,大半被T恤的短袖遮住,只露出下半部分,辨不出是个什么图案。

露天停车场对面是杉城最大的家居商城,商城占地极广,汇集着数不清的商户。客人络绎不绝,即便是这恼人的三伏天,也浇不灭人们装房的热情——这几乎停满的停车场就是最好的证明。

男人等三辆车经过,便朝商城走去,进到商场里,空调的冷气取代了暑气,才将墨镜摘下来。

正是严啸。

这座家居商城,最近一段时间他已经来了许多次,和不少老板混了个脸熟。

装房是件极其劳神费力的苦差事,沈寻前阵子来杉城追捕疑犯,抽空与他见了个面,得知他买在杉城市局附近的房子交房了,劝他全权包给家装公司负责。他却没有答应。

“你哪来的精力去折腾房子?”沈寻想起他当初为了买一套合适的房,成天茶饭不思——太高档的不行,差一点的又看不上,要户型好,要采光好,要配套设施一应俱全,要离市局不远。可市局正好在市中心,杉城市中心前几年重新规划过,新开的楼盘就没有条件稍次的。一挑再挑,他才勉强看中离市局两站路的“凤展湾”小区。

这小区多是小户型,最宽敞的也不过一百平米,他买的是顶层,建内面积八十多平,一个人住绝对足够。

“你要是因为装房的事停更,别说你那些读者,就是你们网站,恐怕都得跟你谈谈心。”沈寻说。

如今作者“颜笑”在“蜂归”的地位已非昔比,以前只是个飞速蹿红的新人作者,第一本书大爆,现在已是镇站大神之一,不算订阅,仅是读者打赏都是一笔令人眼红的收入。每一天,都有无数读者不断刷新页面,等待他更新,他若是不更,激进派与温和派的粉丝就会在评论区里打得乌烟瘴气。

“房要装,稿子也要写。”严啸轻轻笑了一声,“又不是装了房子就不能码字。”

“那你也要有精力啊。”沈寻说:“这么热的天,你在外面看一天材料家具,回来还写到半夜?”

严啸说:“写到早晨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