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着魔 吴沉水 1770 字 9个月前

就像这个身体天生该被拥抱在自己臂弯中一样,他一靠近,全身的感官像嗖嗖苏醒过来,全都以十倍乃至百倍的探测功能近乎贪婪地探知属于对方身体上的一切。他注意到这具少年的身躯看起来很瘦,摸上去却骨肉均匀,靠在他身上时,少年的呼吸轻盈得若天使飞翼轻触肌肤,他的体温不高,手摸着有点凉,可是触感非常滑,像最打磨了上千遍的玉石,有由内而外透出来的光晕。

他还很好闻,味道,清新而略带甜美,令人怀想起夏季英格兰乡下芬芳的青草,置身其中,所有久远的被忘怀的年少情怀突然间就排山倒海。

黎承睿感到难以自已,他莫名其妙地涌上一种渴望,渴望更多地感受这个男孩,脱下他的衣服,跟他贴近,毫无阻滞地皮肤摩擦皮肤,身体纠缠身体,体温偎贴体温。

这个想法令他浑身发热,呼吸急促,却也心生恐惧。

“好恐怖,刚刚的照片好恐怖。”林翊在他怀里呆呆地,像陈述一个事实一样小声说。

黎承睿有些内疚和心疼,他轻柔地拍着少年的后背,趁机转过头,将鼻端靠近男孩的鬓发,深深吸了一口。

心醉神迷。

彻底的心醉神迷。

从他的角度看过去,还能见到林翊从衣领处露出的脖颈,弧度优雅,质地细白,再往下的锁骨形状完美到宛若神来之笔,这么美,美到神经末梢都要为之战栗。

“阿sir,我好了。”少年再度提醒他。

黎承睿深吸一口气,舍弃什么似的果断松开手,他看着那少年近在咫尺的脸庞,眉眼精细得像水晶般透明,几乎一个错眼,他就会反射出七彩的光,他看着看着,竟然觉得像陷入泥沼,脚底下有看不见的吸力拖着往下拽,越挣扎,就陷得越深。

可他只是头一回见到这个少年,在此之前,他从没看过名为林翊的男孩,他从不知道一个男孩能对他产生这种令人窒息的恐怖吸引力,他甚至从来不知道自己是个同性恋。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很能自律的人,他出身警察世家,从小就被教育得爱憎分明,他在美国受过最严苛的警官训练,他返港加入重案组是因为他真的热爱刑侦事业,他相信伸张正义的必要性,哪怕正义已经沦为不同人不同的政治工具。但总体而言,他还是相信那样一种规律存在的必要性,弱者要受保护,好人要受尊重,坏人要被绳之以法。

他对警察职责的最实际理解,就是让守法的人,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让他们得以生存下去。

为了做到这一点,他对自己自律甚严,他无时无刻不保持冷静谨慎,他也觉得自己一直都做得不赖,可这些冷静谨慎在见到林翊的瞬间都轰然倒塌,他甚至能清晰地听见以往那个黎承睿警官内心天翻地覆的断裂声。

他的视线从这个少年的眼睛慢慢挪到他形状漂亮的嘴唇,然后黎承睿感到内心的呼号声,那么柔嫩的嘴唇,却让他感到尖锐的刺痛。

黎承睿近乎狼狈地转开眼,挥挥手,粗声粗气地说:“没事了是吧,有病不要出来乱跑,早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