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承喜抄了连毅的临时指挥部。
他和连毅就是个前后脚的关系,进入指挥部时,屋角的炉子上还坐着一壶要开没开的热水。指挥部里外共有三间,外间摆着桌子椅子,像是会议室;中间一间类似平常人家的小客厅,最里间是砌着暖炕的卧室,炕上被褥都没收拾,东一堆西一堆的扔着绸缎衣裳。炕下躺着个死不瞑目的半大孩子,子弹从咽喉射进去,脖子上开了个大血窟窿,地面都汪了一层软颤颤的血冻子。
顾承喜知道自己是慢了一步,而且一步慢,步步慢,自己越是紧逼,连毅越会逃得飞快。站在血泊中低了头,他看着半大孩子咬牙叹气。半大孩子是个半裸的样子,皮肤很细很白,脸蛋也挺好看,在顾承喜眼中,真是死得可惜了。
看在眼里的功劳,硬是没能到手。顾承喜一步一个血脚印的往外走,心里很不痛快。这要是能把连毅生擒或者死擒了,往霍相贞面前一送,多有脸,多威风。现在可好,半熟的鸭子从锅里飞了,自己和孙文雄兴许还会因此落下罪过呢!
顾承喜抬手推了推军帽帽檐,苦着脸走到了指挥部外。这一处营地被他们彻夜轰成了底朝天,尸首全得论块数,因为难得能找到一具完整的。站在活地狱似的尸山血海里,顾承喜摘下军帽,在清凉晨风中晾了晾自己的一头汗——也行,虽然没杀到连毅,但是杀了连毅许多兵。
营中的好货不少,除了军火,还有几箱子烟土。孙文雄把顾承喜找去了,嘁嘁喳喳的咬耳朵。等他把话说完了,顾承喜抬手揽了他的肩膀,在背人处压低声音说道:“我不要,全给你。我不爱这个,拿了也是往外卖,还没地方卖去。你让人把它抬到大马车上,用粮草袋子盖一盖。回了保定给你老丈人,正好是一份大礼。但是你自己别沾它,沾上了不好戒,让大帅知道了,也是个麻烦,对不对?”
孙文雄在保定有个胖媳妇,那媳妇在顾承喜看来,一分钱不值,然而孙文雄很爱她,顺带着也把岳父当成了亲爹孝敬。本来顾承喜处处拔尖要强,是勾出了他一点嫉妒心的,可私底下和顾承喜交往久了,他发现这人其实挺好,而年纪轻轻的,拔尖要强也是好事,不算毛病。
“那我不客气!”他对顾承喜笑道:“我全拿走啦!”
顾承喜拍了拍他的肩膀:“快点儿运。咱们这一仗打得也算有成绩,我怕大帅一会儿会亲自过来查看。”
孙文雄听了顾承喜的话,匆匆运走了营中的烟土。顾承喜则是指挥部下小兵,悄悄的搬运走了军火库中的五挺重机枪和几十万发子弹——现在天下大乱,谁得了就是谁的。他一直把他的团当成日子经营,一仗过后死了谁伤了谁,他心里全有数。既然是过日子,就得攒家底,有体己。他是真爱他的团,看着烟熏火燎的小兵们,他的心里眼里全带了感情。这是他的资本,他将踩着小兵们的肩膀脑袋往上走,一直走出个顶天的高度。
下午时分,霍相贞果然来了。
顾承喜远远就看见了他,还有他的马。阿拉伯马的栗色毛皮像缎子一样反射了阳光,一路跑得腾云驾雾金光闪闪。及至将要到达顾承喜面前了,他一抖缰绳勒住了马。居高临下的垂了眼帘,他和他的阿拉伯马一起扑撒开了长长的睫毛。嘴角忽然一翘,他在顾承喜和孙文雄的敬礼问候声中微微一笑。
然后抬头眺望了修罗场似的残营,他开口说道:“以我一个旅,打退了连毅一个师。行啊,不赖!”
还有半句话,他存在心里没有说——“即便是安师长来,也不过如此了。”
战场上的胜利,给他带来了至高的喜悦,甚至让他联想起了“江山”“天下”之类的字眼。虽然他目前还没有明确的野心和目标,但他总感觉那些字眼和自己是应当有点关系的。在扑面的暖风之中放远了目光,他忽然想起了父亲和灵机。一个老爷子,一个小姑娘,居然在他身上达成了共识,统一期盼着他成就万世不朽的功业,即便不能万世不朽,至少也要成为一世之雄。怀着满腔的雄心壮志活了将近三十年,他一直是心虚,因为内忧有连毅,外患有万国强,他不但没能开疆辟土,甚至连老子留下的家业都没守明白——直到上次他开炮轰跑了万国强,这回又把连毅追杀进了山西。
霍相贞对着远方起伏的山影望了许久,心里没有人,只有事,以及浩浩荡荡呼啸而过的长风。两场胜仗,足以证明他不是赵括。何等的扬眉吐气,何等的心花怒放,然而,又与谁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