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知名西医,因为自家拥有汽车,所以在半个小时之后,第一个赶来了。连公馆是豪华的地方,连毅也是有名的阔人,所以这医生虽然是初来乍到,但是并不轻慢。和白摩尼交谈了三言两语之后,他一边往烟室里走,一边挂上了听诊器。及至到了烟榻前,他听白摩尼说“这就是病人”,便弯腰伸手去解连毅的纽扣。连毅直挺挺的躺在床上,口水顺着嘴角往下躺,浑身一动不能动,一张脸呈紫红色,唯有一双眼睛还能转。白摩尼进门时,他便盯着白摩尼,及至医生开始解他的衣服了,他才看了医生一眼,一眼过后,他心里大概也明白了自己的情形,重新望向了白摩尼,他一眼不眨,喉咙里像有气拱着似的,“呵”的一声,声音很轻,似有似无。
白摩尼下意识的用右手捂了左腕的手表,一颗心油煎一般。三分之一的时间已经过去了,现在还什么眉目都没有。家中如今天下大乱,正是他逃走的好时机,可他走了,连毅怎么办?他现在心里还有知觉,还明白着。李子明已经成了他的仇人,家里就剩一个自己,也在这时候离去,他怎么办?让他就这么明明白白的等死?
白摩尼此刻不能向他做出任何保证,只俯身攥着他的手握了握。连毅连回握的力量都没有了,一滴眼泪顺着他的眼角淌下去,只有一滴,仿佛很稠,所过之处,留下一道亮晶晶的痕迹。眼珠追着白摩尼走,他看他看得一眼不眨。
白摩尼不敢再和他对视了。松开手拄了手杖直起身,他听医生向自己说道:“白先生,连将军这病,名叫脑充血,也就是常说的中风,我看若想彻底治疗的话,非得送到医院里去不可。”
白摩尼从头到脚都在哆嗦,连手杖都在匀速的晃——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找来医生还不行,还得送他进医院!
“好……”他颤声答道:“好……”
几名身强力壮的保镖把连毅轻轻搬运上了一张小帆布床,然后抬着床钻进汽车,一路直奔了英租界内的维多利亚医院。白摩尼坐在副驾驶位上,拉起衣袖去看手表。八点二十了,还有四十分钟。把连毅送进医院安顿好,自己再往日租界赶,也许也来得及。毕竟是下午的船,只要把汽车开快了,按时赶到三井码头也不是不可能。
随即他又一转念——脑充血到底是个什么病?能不能治好?能治好倒也罢了,治不好,会不会有人去通知李子明回来给他办后事?
这个问题一出,他紧接着又一拍脑袋,暗骂自己愚蠢。连宅的保镖仆人虽然没主意,但还不至于傻到连常识都没有。自己还是设法抓紧时间,尽早往日租界赶才是正经。
在白摩尼带着连毅进入医院之时,霍相贞和马从戎的汽车,已经疾驰在了通往码头的马路上。汽车一共是两辆,他和马从戎坐一辆,两个随从坐一辆。阳历三月天,冷一阵热一阵的,春寒还很厉害。霍相贞侧了脸往车窗外看,看风景眼花缭乱的往后退,像一场放快了的电影片子。
他长久的不发一言,于是趁着白摩尼还没出现,马从戎试探着握住了他的手。见他没反应,他大了胆子,索性把手拽到了自己的腿上:“大爷没走过这条路吧?”
霍相贞头也不回的答道:“好像走过一次。”
马从戎用拇指轻轻摩挲着他的手背,天干气燥,手背的皮肤一点也不滋润,几乎就是粗糙。马从戎一边摸,一边自己也感到可笑:这么一只大手,有什么好摸的?
可是他不但想摸,而且想看。低头把这只手翻来覆去的摆弄了,他从掌心一直捏到指尖;长圆形的指甲洁净圆润,是他亲手修剪出来的。
他从九岁起就开始给霍相贞剪手指甲,在此之前,这是老奶妈子的工作。后来奶妈子老眼昏花不敢下剪子了,霍相贞亲自动手又剪掉了自己一块肉,他便自告奋勇的接了差。想起来,他是从小就喜欢跟着霍相贞,可是无所事事的干跟着也不像话,真卖力气他还懒,所以就找些小小的活计来做,表示自己是真有本事真有用。霍相贞虽然是个霹雳火爆的脾气,但是不藏心眼,好就是好,坏就是坏,虽然总像是看不上他,偶尔还把他拎过来揍一顿,但像个气哼哼的保护神一样,也不让他受旁人的欺负。在他还不懂拈酸吃醋的年纪里,霍相贞是个令他非常省心的大爷,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决定往后要跟着大爷讨生活了。
霍相贞一直向外望着,得看一眼是一眼,虽然他是在北平长大的,但是常来天津,天津也算是他的家乡。这个时候冰消雪融,满地泥泞,草木又尚未发芽,风景着实是不美,可毕竟是家乡的风光,将来到了日本,想看也看不到了。
看了良久之后,他从怀里掏出怀表。低头盯着表盘指针,他忽然说道:“摩尼该上汽车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