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人家的小少爷怎么吃饭,怎么喝茶,看书是什么姿势,写字是什么姿势。
周时安一点一点的填充这个人物,最后将他变成了好久不见的老友。
他是那么的了解对方,说话的腔调,看人的神情,高兴时候怎么笑,生气时候怎么恼。
这是周时安最用心打磨的一个角色。
他都有些想感谢柳晨了,如果不是柳晨激起了他的好胜心,他都不知道自己能做到这一步。
在他之前演戏的时候,他虽然也揣摩角色,但大部分都是带入自己的同学们。
他都是照着模板演戏的。
演书呆子就模仿自己从小到大遇见的书呆子同学。
演叛逆少年他就模仿自己爱装酷的同学。
演没心机的傻白甜那就装傻充楞。
就连《破剑》里的冯牧云,他都是找了拍的不错的几部古装电视剧,看人家的小少爷是个什么样子,自己在依样画葫芦。
因为他年纪小,不论是导演和观众对他都要求不高,他达到了对方的期盼,那就觉得他有天赋,有演技了。
但周时安心里一直清楚自己只不过是早早就学会了瞧人眼色。
看着脸上什么神情,手上什么动作来猜人家心里什么想法。
猜的多了,不仅能分辨人的性格,还能学以致用,在需要自己表达什么情绪的时候能准确的模仿出来。
喜怒哀乐,总归就是那么回事儿。
所以周时安一直清楚自己确实有模仿的天分,但创造一个角色的能力还差的远。
他的目标也一直是当个配角,靠着自己心里的人物模板,演的时间长了比较单调的角色他都能得心应手。
但现在他发现了创造的乐趣,剧本给了这个角色骨,自己给他填充血肉,让它一点一点丰满,然后渐渐的活起来。
他带给了周时安很特别的成就感。
周时安很少有成就感这种东西,只有每次结片酬的时候他才能有此感受。
可现在这样给一个角色设计细节,熟悉他,了解他,最后再演绎他,竟然也让周时安感到了愉快。
他甚至在日常时候都会不自觉的带出来一些特别的习惯,把自己只有两百度的近视眼镜戴上,摘下的时候还要轻揉一下眉心。
吃饭的时候也是一口米饭一口菜,细嚼慢咽,一顿饭吃的比平时多费了一倍的时间。
半个多月,周时安已经能让自己轻松的变成那个民国时期的富家少爷。
他也不知道刘华导演能不能看上自己,但他自己做了所有的准备,人事已尽。
到了试镜的那天,不只是周时安和柳晨,还有五六个年轻演员。
林森介绍说他们都是新人,他们公司也知道这个角色好,就也和刘华导演提了提想让自己艺人试一试。
两个人也是试戏,十个人也是试戏,觉得有信心那就一起来。
柳晨进来的时候周时安看了他一眼,他也冲着周时安笑了笑。
周时安不预和他多说话,没想柳晨竟然走到了周时安跟前,亲切的问:“时安,你准备的怎么样?”
周时安干巴巴的说:“我尽全力准备了。”
柳晨有些苦恼的说:“我没想到你也准备试这个角色,你演技那么好,我估计是没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