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的味道,真好闻呀。
喜欢一个人,觉得他哪怕是握着笔的每一根手指都仿佛散发着魔力。
更何况她还扑到了他的身上。
她时念歌居然是曾经在秦司廷的怀里存在过几秒的女生,啊啊啊!啊啊啊!
……
秦司廷手上的伤口愈合的还算快,也是因为她真的很用心的帮他包扎上药,没过四天就已经可以不再包扎了,只要每天注意消毒上药就可以了,但是即使他不用再包扎,不过就是一个上药消毒的理由,他也还是连续去了她家里几天。
真好,秦司廷每天陪她一起回家,在她家里写完作业才离开,这样的关系居然保持了一个星期。
距离高考的时间越来越近了,这星期老师又开始严抓晚自习,晚自习的时间又从八点调到了十点。
果然高三生就算是累成狗也必须听老师和学校的安排。
本来都习惯了每天和秦司廷一起放学一起在家里写作业,忽然又要在学校晚自习这么久,时念歌内心是抗拒的,但是好在秦司廷是她同桌,其实也一样每天可以从早到晚的坐在他身边。
但是在家里独处和在学校里这样的气氛,完全不同啊。
星期三上午,大家做完早操回来,时念歌起身去给自己接了杯水,回座位的时候,前桌的男同桌回过头跟她说:“刚才林绪放在你桌上几本书,还有一个小袋子让我交给你。”
时念歌还没说话,就看见一个颜色很好看的礼品袋被放到了自己的课桌上。
赵小清在后边朝着她睁着眼睛努了努嘴,意思是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似的。
时念歌有些莫名,看了眼桌上那几本都是最近能用到的高三复习的书,打开翻看了眼,发现里面居然都被画好了重点,明显是班长林绪亲手一页一页画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