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丛中长大的纪容辅,会选什么餐厅来请客,我也很好奇。
“那,我们等会在伊颂门口碰面?”他笑着问我。
我听见纸张摩擦的沙沙声,可以想见他用肩膀夹着电话接过助理文件的样子。
“好。”
我挂了电话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些什么。
真要命。
不告而杀不是我风格,我这趟其实是冲着兴师问罪去的,本来准备在电话里就预告一下接下来的血腥戏码,让他做点心理准备,结果一顿饭我就被收买,说出去都没人信。
但是饭总归还是要吃的。
我梳了十分钟头发,想努力回到花椰菜时期,最终还是无济于事,剩下的时间里我在房间里光脚走了三圈,最终选定一件趁手武器,把陆宴送我的那把吉他背上了。
我这人说得好听点叫恋物癖,说得差点其实就是物质,没办法,小时候穷怕了,新东西到手,特别是那种比较贵的好东西,我恨不能到哪都带着。背着吉他就不能穿太差,不然像街头卖唱的,连累了我的吉他。我穿了一身黑,都是Vincent给的,大概比我的吉他还贵。
伊颂的门童大概这几年第一次见到我穿得这么好,目光如炬地盯着我,当然也可能是怀疑我要在喷泉边卖唱了,摸不准要不要来赶我走——毕竟我连为了吃冰淇淋专程订个房间都做得出来,偶尔心血来潮卖个唱也不是没可能。
直到纪容辅的车到了,我才反应过来,其实我应该开自己的车来的。
因为纪容辅叫司机来接我的行为,实在太像他是我的金主了。
我怀疑连他司机都信了,看我时目光复杂。
我向来是通过吃的来记住一个城市的地图的那种人。司机送我下车的地方在二环内,离护国寺很近,那里的炒肝不错,其实姚记的更好,但是我不喜欢里面的蒜末,味道太重了。
我满心以为纪容辅要请我吃西餐,结果下车的地方是个胡同口,看得出是拓宽过的,但还是挺幽静,天都快黑了,更加显得神神秘秘,一副闹鬼的样子。
刚下过一场雨,树叶子上都带着水气,纪容辅身材挺拔打着伞站在车外面,他穿西装总能穿成教科书,肩宽腰窄,腿直而长,我猜他换过衣服,这一身去上班未免太过休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