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后来发展到怎样难堪境地,至少他教会我一件事,这世界虽然很烂,人性很烂,但是我这么优秀的一个人,不值得为这些人渣们陪葬。
就像我不会给付雍陪葬。
所以我打他从来不下杀手,刀都不带,最多打他个鼻青脸肿,按我以前的脾气,早把他倒吊起来阉了。
我这人就是这样,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就给你什么样的脸。这世上最幸运的人莫过于纪容辅,他连我一句重话都没听过,我还深情款款给他弹吉他。
跟付雍打完一架,我手指挫伤,脖子上多一道伤口,是被付雍保镖按在墙上时划伤的,老式公寓楼的外墙是水泥混合沙子的,沙子里面有那种半透明的石英颗粒,我被按在墙上,下巴仰起来,一道伤痕从下巴直接擦到锁骨,沁出一溜血珠子。还好我百忙之中还记得自己多少算个明星,被按住时仰起了脸。
付雍身上唯一像人的一点,就是跟我打架时从来不叫帮手,这次也迅速制止了保镖,当时我一拳打中他侧脸,他嘴里出了很多血,正弯着腰往地上吐血沫。
他这人大概是个受虐狂,每次都知道打不过我,每次都要来。
打完了他还笑,问我:“真不考虑一下我?我能捧得你比陆宴还红。”
我的回答也言简意赅:
“滚!”
他一点心理障碍没有,拿保镖递的手帕擦干净嘴角的血,哼着小调走了。
哼的竟然还是我的歌,真他妈变态到了骨子里。
第27章 喜欢
我把我挫伤的手指包起来,站在浴室洗澡。我这人心理洁癖,加被害妄想症,自己怎么脏都无所谓,别人在我眼里就等于细菌培养皿,录节目住酒店的事先不说,那个草海里脏得不行,搞不好还有寄生虫。
我里里外外洗了一通,电话响起来。
认识纪容辅之后,我的手机就没离开过身边三米,洗澡都放在浴室门外。
我等了两声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