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请的是以唢呐为主的班子,吹奏的曲子叫做《百鸟朝凤》,它有着热情欢快的旋律与百鸟和鸣之声,表现了生气勃勃的大自然景象。

顾泽宇觉得寓意很好,也很好听,就选定它了,民间的艺术也很有魅力。

如今他来是通知他们,该准备一下,前往哥儿家里了。

然后又道:“到时候你们好好表现,等结束了再另外给赏钱。”

那班子领头的汉子连连笑着点点头,说:“好,等会大家伙都鼓着劲吹,保证能让全村的人都能听见。”

顾泽宇也散发出喜气,他表示赞同,“那行。”

不过一会儿,顾鑫就被指使来找他了,他穿了整洁的一身书生袍,显得人格外俊秀,有文气。

顾鑫是向夫子请了假,来参加顾泽宇的婚礼的,幸而夫子比较通情达理,允了两天的假期。

“堂哥,我娘叫你呢,说差不多要出发了,让你赶紧过去。”然后又瞅了一眼边上,“唢呐队,还有马车都要过去。”

顾泽宇答应道:“好,这就过去。”

——

顾泽宇那边忙而不乱,还算是好的。

程橙这边就比较乱了,家里人口少,又是第一次操办这样的大事,家里也就刘阿姆还冷静的下来。

程阿父则是像个陀螺一样,打一下,才转一圈,杵在那,都不知道干啥,另外他的心情也有点复杂,今天是他家小哥儿嫁出去的日子,他矛盾得很。

既高兴,又不高兴。

高兴的是橙哥儿嫁给那个汉子是个好汉子,他俩两情相悦,想必日子会过得幸福;不高兴的是把橙哥儿养那么大,他就要去别人家了,就像是辛辛苦苦种的白菜,被猪啃了,还有去无回。

可能这就是天下父母在儿女成婚时候的想法吧。

这会儿程阿父搁这里怅然若失,发呆呢,就又被刘阿姆给敲醒了,一个板栗下去,程阿父就精神了。

问他:“怎么了?”

刘阿姆没好气道:“我们交 醣 團 隊 獨 珈 為 您 蒸 礼都忙着,就你在这角落发呆,不敲你敲谁?”

程阿父有些委屈:“我舍不得咱家橙哥儿嘛。”

刘阿姆叹了口气,“你当我舍得,可是孩子大了,总要有个归宿,得有人陪他过完下半辈子呀,我们不能一辈子留他在家里,你往好处想想,泽宇小子是个好汉子,橙哥儿嫁过去能过得很好,更何况他俩互相喜欢。”

“还有就是,泽宇家离我们家很近,不到一刻钟就能走两个来回,他随时能回来,我们也能去看他,也就是换了个地方住。”他开解程阿父的同时,也是开解自己。

随后就走入了自家哥儿屋子里。

看着自家小哥儿老老实实的任喜娘给打扮呢,就连平日里不喜欢涂抹的胭脂,今日也让抹了,只是还是淡淡的一层,衬着小脸白里透红,颜色更好。

那喜娘也只是简单把橙哥儿头发挽了一下,先给上了妆,因为一会儿头发是要留给刘阿姆梳的,算是习俗吧。

喜娘道:“橙哥儿,你今天可真漂亮,以前没注意只觉得你长得清秀,今天这一打扮,只稍微上了些胭脂,就这样好看,清丽动人。”

又问他:“你瞧瞧,这样如何?”

程橙红着脸点了点头,糯糯道:“这样就行了。”

他看着眼前模糊铜镜里的小人,并不觉得自己如何漂亮,只是见喜娘夸他,他心里也是暗暗开心的。

他想要做一个漂漂亮亮的新娘子,然后嫁给顾大哥。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他不是女子,是小哥儿,可是他也有这样的心理。

喜娘见小哥儿害羞,又笑了笑,她可是经历过许多了,所以继续手脚利落的给他化妆,这回是修一下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