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老是真的童心未泯。”云集低头笑了,隐去自己苍白的脸色。
他还是高看自己了。
站在这丁香缭绕的四合院里,上辈子的一幕幕都清晰地在脑海中浮现。
那天他是和丛烈一起来的,作为已婚夫夫。
彼时和此刻一样,丛烈已经大红大紫。
甚至当时表面上云集的情况比如今还要风光,因为就如这辈子朱雨曼所建议的,瀚海乘着丛烈的东风,旗下已经聚拢了不小的资源。
当时很多人端着酒过来祝贺云集,说云世初虎父无犬子,瀚海就是未来娱乐业的龙头等等。
那时候云集顾不上心里那点苦,他觉得别人夸他就等于夸丛烈,别人夸丛烈就比自己被夸还开心。
所以兜了个圈子,那天他格外高兴。
云集的酒量不是一二般的好。
一般情况下都是喝不倒的。
但是那天人多。
而且他还替丛烈挡了酒。
他想着丛烈不是圈内人,玩不转社交游戏。
但是今天来的很多人,可能明天就是能用上的关系网。
不管丛烈多看不上这个圈子,云集绝不放过能为他开拓资源的机会。
艺术家有艺术家的清高。
但云集可是铜臭味儿里泡大的,如鱼得水。
所以他不吝惜一杯酒就像是轻描淡写一句话。
饭没吃多少,酒倒是喝了一肚子。
丛烈一直在旁边冷眼看着。
一言不发。
然后云集喝醉了。
他说丛烈,我今天好开心啊,你会为我唱首歌吗?
他没有轻贱的意思,他就是单纯的、单纯的想听丛烈唱歌。
然后丛烈就像是拂掉袖子上的灰,拂开了云集搭在自己小臂上的手,“失陪。”
那时候云集还笑着纠正他,重新把手搭上去,“‘失陪’不是你这么用的,只有关系比较远的、需要客气的人之间才会……”
然后就是云世初摔碎酒杯的声音,“云集!”
整个正堂都安静了几秒。
傅建国和夫人一起打圆场,“世初,消消气,孩子之间闹着玩……”
“他多大了他闹着玩!”云世初忍无可忍地重重拍了下桌子,“今天是什么场合,你丢人现眼都不挑地方了吗!”
云集的酒一瞬间就醒了个利落,渐渐绷直了肩背。
“你为了个戏子,啊?自己的脸不要也就罢了,一定要把云家的颜面一起丢干净才行吗!”云世初指着他,“人家正眼看你吗云集?我问问你,你身败名裂,所托的,是良人吗!”
云集像是一颗孤零零的钉子,笔直地站在来自四面八方的目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