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了摇头,燕淑回到自己的房间。这段时间看了不少书,她便又有些手痒了。
燕淑一直都有写作的习惯。
现下,她就是正在写一篇短篇小说,全篇预计三万字,燕淑只开了个头,写了五千多字。
没办法,每天空闲时间不多。
写着写着,燕淑整个人沉浸进自己的故事里,完全没察觉到旁人的靠近。
直到她写完今天的份,停下笔,才被站在身后的弟弟吓了一跳。
“晨晨?!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没等燕淑捂住本子上的内容,燕晨就叨叨叨开口了。
他双眼发光:“姐,你写得好棒啊!”
“不过你的故事主角为什么叫小晨,小晨是写我吗?那我最后会找回自己的翅膀吗?”
“姐,我还想看!你什么时候能写完啊?”
虽然写的东西被弟弟看到,有些尴尬,但被这么一夸,燕淑的嘴角忍不住微微翘了起来。
“晨晨,你真的还想接着看吗?”不是安慰她?
“真的真的!”燕晨毫不犹豫:“我喜欢这个故事,姐你是不是准备写着拿去投稿?我支持你!”
“不过姐,你写完要记得第一个给我看哦。”
燕晨嘿嘿直笑:“这样,等你以后当了大作家,我就是大作家的第一个读者!”
作者有话说:
①:淋巴结等相关描写,参考百度;
②:不知道有没有这本书,瞎编的。
ps,本来想说《军地两用人才之友》hhhh,但我只知道里面有讲养猪的,不确定有没有谈到这个,想了想为免给大家造成误解,还是不用了。
第9章 年代男主未婚妻(9)
先天不足的弟弟
“看你说的,哪有这么夸张。”
“哪里夸张了?”燕晨不满地为自己辩驳:“姐你写的故事这么有趣,以后肯定可以成为大作家,我相信你!”
也不怪奶总是对晨晨多有偏爱。
就连看着性子比谁都冷的林琼,不也被弟弟这张抹了蜜似的嘴收服了吗?更何况她这个朝夕相处的家人。
可是,自己真的可以吗?
燕淑捏着纸张边角,上面铅笔留下的娟秀字迹一笔一划、写得极为认真,能够看得出写作者对这个故事的态度之用心。
投稿、发表文章、成为大作家……这些都是燕淑从未想过的事。
但不可否认,她心动了。
这时候的文字传播载体,以报纸和杂志为主。倘若她的故事真能被选中,不仅会有稿酬……那些习惯读书看报的人,也都能看到她写的故事。
想到那种情形,燕淑的心底好似点燃了一把火。
分明是寒冬腊月,她却觉得热血沸腾,甚至有种埋头再怒写三千字的强烈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