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斯梅德利笑着说:“没关系,你还没有我的剑重。”

文一一低头看向了斯梅德利腰间的佩剑。

和其他三个人的佩剑不同,斯梅德利的佩剑并没有金色的花纹,刀鞘而是非常简单朴实的棕色,刀柄是简简单单的黑色,看上去就如同武器店每一把最低等级的‘单手剑’一样。

事实上,这把剑本身的价值就足够买下任意一个武器店了。

使用了稀有而可重新塑性的奥雷合金,每隔一年就会实际测试,根据斯梅德利本人的情况重新调整外形和重量。

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了他亲自手刃自己的友人。

虽然刚才还在心里怒骂傻逼,但是被斯梅德利背起来之后,文一一的内心一下子又软了。

斯梅德利!呜呜呜斯梅德利不愧是恶棍组的良心!

哪怕是看在斯梅德利的份上,她也要改变这几个人的命运!

充满了斗志的文一一开始拼命回忆剧情,想要找到破局的解法。

在《为送信》开头,其实恶棍组的四个人已经由于各种原因分道扬镳。

那个用红色刘海盖住了半张脸,名叫飞岚的少年与《为送信》男主角一样,是人族与魔族的混血,由于他的身份,他从小被家人冷暴力,被周围人霸凌。

即使成为王国大贵族法尔的朋友,也有数不清的闲言碎语传入耳中。

由于本人的长相关系,飞岚对女人和爱情没有任何期待,好不容易有一个清纯小白花接近,用触动了飞岚的心。

在飞岚想求婚的前夕,他才知道小白花是为了接近大贵族法尔才勾引他的。

……然后飞岚就喜闻乐见的黑化了,黑化之后当场叛变人类阵营,靠着黑化强十倍的设定在魔族阵营一路向上爬,对人类大杀特杀。

结果在剧情开始之前,被法尔和斯梅德利杀了。

以生命为代价救了男主角罗伊的是斯梅德利,他是剑圣的传人,是四人组中良心最高的一个,杀了朋友之后再也无法使用手中的剑,孤身一人离开了王都。

直到看到了和朋友飞岚一样同为人魔混血的男主角罗伊,这才重新拔出了手中的剑,救了男主角的同时自己也心满意足打出gg。

而恶棍组剩下的两个人也在之后发生了分歧,彻底反目成仇,一番交手之后,恶棍组从此就剩法尔一个人了。

在看《为送信》这本小说的时候,文一一最喜欢的就是恶棍组里的法尔。

有钱有权长得帅,虽然有些自我中心,但是从一开始就帮助人魔混血的主角罗伊,给了他证明自己的机会。

最大的优点是还是单身,根本懒得理女角色,总是不给女角色面子……结果这个最大的优点,真正接触时不说没有展示,甚至开始反向刷好感。

理解了啊,虽然有钱有权长得帅,但是这张嘴真的是讨人厌!

活该他单身!单身一辈子吧!

想到那个叫自己大婶的臭小子,文一一内心不由产生了一丝阴暗的想法——让他那么惨似乎也不错?

……不行啊文一一,你不能因为自己讨厌被叫大婶,就丢弃自己的良心啊!这可不是简简单单的小说,而是活生生的一条生命,努力一点啊!

趴在斯梅德利背上的文一一努力思考恶棍组拯救计划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