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脸。
就因为原主胖,才百口莫辨。
事实上原主体质特殊,越是勤快就越容易发胖,安安静静的才能瘦下来。
这两年原主胖得有多快,就有多勤快。
她倒是要看看,没有了原主的帮助,他们家能把日子过成什么样子。
胖梨却是不知,王林之所以会寻过来,就是因为家务活没人干,想把她喊过去干活。
若是知道的话,就不会止是一只胳膊,连腿都给打断了。
王林怕自己的胳膊会出问题,先去接了胳膊才回家,花了三十个晶币,可心疼死他了。
这里的人体质好,骨折了几天就能长好,不早点接回去容易长歪。
王母还等着胖梨来帮忙干活,看到只有王林一人回来,顿时一脸就垮了下来。
“胖梨呢?”
王林拧着眉头,一脸烦躁:“没来。”
王母不高兴道:“为什么没来,是不是你没喊她?”
说起这个,王林脸色更加难看。
“还不是因为退婚的事情,她现在看到我就跟看到仇人似的,都不听我说话的,我一说话她就拿棍子打我。刚还把我胳膊打断了,花了三十个晶币才接好。”
王林说着把自己的袖子撸起来让母亲看。
虽然胳膊已经接好,但明显还肿着,上面还敷着药。
刚王母就闻到药味了,只是没有多想,现在看到儿子受了伤,脸色就更加难看了。
这是没把人找来,还亏了钱?
“不行,我得找她去!”王母蹭地一下站起来,气匆匆地往外走。
要换作是以往,王母肯定要拿乔,晾一晾,让胖梨知道厉害。
在王母看来,胖梨早就爱她儿子爱到无法自拔,就算真的动了手,也只是心里头有气。
等没人理,气消了的时候,肯定就着急了。
可现在不能晾着,家里头有活要干呢,刚女儿送了好几麻袋的麻丝果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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