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布玛,身上的衣衫已被敌人的鲜血染红,但他的眼神却更加坚定,手中的棍也挥舞得更加凌厉。格尔集团的这些人渐渐开始胆怯了,他们发现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实力远超他们的想象,但此时已经没有退路,他们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打下去。
布玛看出了他们的胆怯,因为有些人甚至拿着棍棒或砍刀的手已经发了抖,他决定发起最后的攻击,虽然光线十分暗淡,但是布玛已经从那些人散发出的气息中感觉到了。布玛的岳父曾经教授布玛的时候说过,狗咬人,也不是什么人都敢上来就咬,但是一些人一见到狗就害怕,人一害怕,就会散发出一种特别的气息,狗就能捕捉到这种极其微弱的气息。而布玛因为和自己的岳父修炼,对于气息的掌握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再加上吴三儿的指导,布玛对于气息的运用已经相对纯熟!此时布玛大喝一声,手中的棍高高举起,然后猛地砸向地面。一股强大的气浪以棍为中心向四周扩散开来,几个离得近的人被这股气浪掀翻在地。
布玛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如猛虎下山般冲进了人群。手中的棍左挑右刺,拳打脚踢,每一招都带着必杀的决心。格尔集团的这些人一个接一个地倒下,他们的惨叫声在这暗夜中回荡。
终于,最后一个人也倒在了布玛的脚下。布玛长舒一口气,手中的棍杵在地上,支撑着自己有些疲惫的身体。他抬头望向远处那微弱的灯光,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丝胜利的微笑。
夜,依然深沉,但这场战斗,已经结束。
布玛知道,如果不将这些人打疼,不多给格尔集团一些教训,那对方是不会信任自己的。
三天后。
老格尔斯出现在布玛的面前。此时布玛正端着碗吃着面条。
“我想你不需要我再介绍自己了吧,从照片中就能看出咱们的关系。”老格尔斯说道。
两张照片被人送到了布玛的桌前。布玛瞥了一眼,继续吃着碗里的面条。
“咱们单独谈一谈!”老格尔斯说完,一挥手,身边的那些西装革履的人,全都走开了,在二十米开外警戒着。
“你是我的小儿子,之前你所遇到的格尔集团的人,一部分是我派来的,一部分是你的叔叔托玛森派来的,我派来的人是想让你回去接管集团,而你叔叔托玛森派来的人是想杀了你,他不希望你回去。”老格尔斯说道。
布玛还是在那继续吃着自己的面条,就像没听见有人在一旁说话一样。
老格尔斯继续说道:“现在集团遭遇到强敌,很有可能会有灭顶之灾,所以,我希望你能回到集团为集团做些事。”
“福利院的人都死了,我的妻子也死了,这件事怎么算?”布玛道。
“他们已经死了,就算了,只不过是你人生中的一个个过客罢了,如果你连这点儿打击都承受不了,那怎么去掌管诺大的一个格尔集团,只要你回到格尔集团,你想娶几个妻子都可以,一个兰琪算什么?像咱们这样的人,已经是金字塔尖上的人了,应该享有世界上最为优质的资源,吃的是最好,用的是最好,什么都应该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这些都是你的太爷爷为咱们创造的,家族能有今天绝对不是轻而易举得来的,现在有人要覆灭咱们的家族,是需要你回来为家族做事的时候了。你不要再任性了!”老格尔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