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搞导弹不如卖茶叶蛋”是否合理

韩警官 卓牧闲 717 字 3个月前

房租:11.00

水费:1.19

电费:0.44

扣角分:0.06

付角分:-0.29

养老金:14.00

公积金:24.00

净发数:604.00

我伯父是转业军官,他习惯把工资记在小本子上,我去翻出来了。

1992年5月,工资改革前在部队正营,小本子上:应发243元,实发243元;

1996年10月,转业地方前在部队任正团职军官,应发807元,实发807元;

1992年至2005年这13年,是他人生由青年向中年迈进的时代,承担培养培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参加各项活动的重担,可以说工资就是他的第二生命。

他说在花钱上有三个较深的印象:一是1992年,那时部队是月底发工资,曾出现过20号以后“断档”的现象;

二是2000年前,有时感到手头紧。参加一些战友、朋友家中的红白喜事,尽管当时上礼只有50元钱,如果一个月遇上一两次的话,他就要和我婶婶商量月开支的计划;

三是2000年后明显感觉日子过得宽松、富裕多了,花钱上也不那么吝啬了。特别是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参加救灾、扶贫、解困等项目捐款,没之前那么心疼。

书中的思岗县,在当时来说应该属于一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农业县。

乡镇财政全靠三提五统,那时候发不出工资很正常,能月月发出工资才不正常。直到现在,一些地方的“普九”债务尚未还清。

当时出去打工,尤其跟工程队出去搞建筑,一年收入大概在1万左右,去广东做电子工月工资1000以上,个体户赚得比干部多是普遍现象。

身边有好多长辈,当时是干部,工资太少,经常拖欠,日子过不下去,辞职不干,没参加1997年之后公务员过渡。现在公务员待遇高,他们非常后悔。

所以自认为书中的工资标准,总体经济状况,应该是比较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