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平安良庄”(三)

韩警官 卓牧闲 1231 字 3个月前

桑副校长突然一脸遗憾地说:“韩特派,其实我想帮你们送送人,出去见见世面。这边要盖教学楼,实在走不开,只能眼睁睁看着杜主任和钟老师他们去。这次没机会,下次再有机会千万别忘了我。”

农村教师,长期呆在农村。

思岗和新庵是他们平时去得最远的地方,再远就是学校一年组织的一次春游,去经济较发达的江南转一圈,天不亮出发,大半夜里回来,走马观花,根本玩不到多大会儿。

以打拐志愿者身份送被拐卖过来的妇女回大西南,坐几天几夜火车,当地公安部门和妇联已经联系过,人家那边会热情接待,既能做善事又能领略大西南省份的风土人情,想想就让人激动。

不是没人送,是抢着送。

大部分被拐卖过来的妇女有了孩子,习惯这边生活,舍不得走。一刻不想久留,想回到老家亲人身边的只有九个,其中六人还是一起的,算来算去只需要十个人送。

“公费旅游”名额太少,周正发不好分配,只能让想出远门的人抓阄。

韩博感觉很是好笑,一口答应道:“没问题,以后有机会先紧你。”

桑副校长点点头,又问道:“韩特派,听说遣返经费警务室出,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不让那些买她们的、强奸她们的人出。毁人姑娘一生,他们应该赔偿。”

田工懂点法,抬头说:“不是有那个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帮她们请个律师,去法院起诉,让他们赔偿经济损失。”

韩博收起纸笔,苦笑道:“按现有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这种情况一般是赔偿实际损失,比如打胎的医疗费和营养费。如果被告想减轻或从轻量刑,会想办法取得受害人谅解,在赔偿时可能会满足一下受害人的赔偿要求,但多不哪儿去。

请律师要花多少钱,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最终又能获得多少赔偿?

维权成本太高,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所以打拐一般以解救为主,尤其拐出地公安机关,他们到拐入地救出人就回去,别说帮受害人争取赔偿,由于经费关系,连追究买媳妇的人刑事责任都顾不上。”

ps:感谢“红泪摇曳”舵主、“小楼听雨声不尽”、“天边云1974”、“n”、“好心补血人”、“宝宝你好兮”等书友打赏,今天达到40位,太给力了,感谢不尽,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