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见过照片,韩博一看认出站在军官身后的就是本案主犯郭建平!
瘦巴巴的,戴着一副眼镜,穿西装打领带,皮鞋擦得铮亮,梳着跟他们“大师”一样的发型。可惜人太瘦,天庭不饱满,脸上没红光,有发型没福相,显得很不协调,看上去不伦不类。
干休所在南港,老干部们应该全是从南港市区来的。
坐两个多小时车,估计坐累了,三三两两聚在院子里,呼吸农村的新鲜空气,伸展双臂,甩甩腿脚,相互之间聊聊天,口音天南海北全有。
我行我素,悠然自得,对车边发生的一切不闻不问,似乎懒得管抓人放人的事,像是来旅游而不是找麻烦的。
现在不是抓人的时候。
韩博朝小单微微摇摇头,热情无比地上前招呼道:“各位首长,外面冷,刚从车里出来容易着凉的。会议室地方小,坐不下,要不去我们食堂坐会儿,食堂有开水。”
“你们谈你们的,别管我们。小同志,厕所在哪儿?”
一个器宇轩昂的老干部摆摆手,注意力转移到小单身上,小单急忙道:“报告首长,厕所在对面,办公楼里也有,不过要上二楼。对面厕所挺干净,我陪您去。”
“夏主任,车书记,你们不是要上厕所么,一起去。”
“等等,我上车拿卫生纸。”
默默数数,一共来十八位老干部。
从他们相互的对话中,能听出不全是部队老干部,至少有五六位是地方干部,正判断谁离退休之前的职务更高一些,来找茬的管理员不耐烦地说:“小伙子,谁抓的人,我找谁。其它事先放一边,告诉我人在哪儿。”
“报告首长,两名嫌疑人在我辖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按相应法律法规对其执行拘留,人在我们县公安局看守所,不在这儿。”
“拘留!”
韩博点点头,小心翼翼确认道:“是的,我刚安排人把拘留手续送给他们的亲属。”
在市里有好几个公安朋友,管理员非常清楚一旦进入司法程序意味着什么。
县官不如现管,他是公安特派员,他有案件管辖权。虽然托人给他们局领导打过招呼,要是他不听局领导招呼,非要上纲上线,局领导也没办法,至少在案子上不好说什么。这跟开地方车被交警拦住,遇上愣头青,给他们领导打电话不一定管用一个道理。
管理员急了,声色俱厉问:“他们从事过什么违法犯罪活动,你凭什么拘留?”
韩博装出一副犹豫不决的样子,迟疑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说:“报告首长,他们利用会道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骗取他人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我公安机关有权对其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会道门,开什么玩笑,你以为是刚建国啊!
管理员脸色更难看了,气呼呼问:“你凭什么认定他们利用会道门,你知道什么是会道门吗?”
“我们,我们,我们有足够证据,我们明确告知过嫌疑人及其亲属,若对处罚有异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