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错了,晚上请您吃饭,给您赔罪。”
“赔罪就不用了,先办眼前事。田队长,黄科长,韩局是你们专案组副组长兼法制组长,你们先请韩局审核一下,然后再来问我的意见。”
问你意见,你要是懂这样的案件,至于天天跟着专案组么。
说是“提前介入”,其实是在接受培训,是来做接案准备的。
田成对这个总挑公安局刺儿的副检察长没什么好感,翻出一叠材料苦笑道:“韩局,这个案子比较绕头,我感觉几个涉案人很冤,不应该上纲上线。吴科长认为有相关法规支持,应该严厉查处。”
“韩局,我们办理的是特大案件,有相关法规我们就得执行啊,如果不要他们补税,万一以后复查案卷,这个责任谁负?再说,我们跟他们一不沾亲,二不带故,没必要给他们担风险对吧?”
“补税,这是国税部门的职权范围。”
“其中一个人涉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且数额巨大,有些情况必须搞清楚,不能就这么移交给新庵国税局。”
周胜男似笑非笑,看样子这个案子比较棘手。
韩博干脆坐到二人对面,笑问道:“说说吧,怎么回事。”
辖区刚发现一具命案尸体,隔壁打拐中队刚才好像又来了一个兄弟身份的同行。
领导很忙,田成不想耽误他太多时间,简明扼要说:“这案子比较绕头,其实就是三家企业,名字太长,我就用张三、李四、王五来代替。张三卖了两台大设备给李四,签订合同,价款100万,票开了,货给了。但是,这李四可能是有意的,也可能确实资金周转不开,只支付定金10万元,收到票货,没下文了。
张三肯定不干,生意人打的就是个算盘珠子,讲究成本和收益,舍不得花钱请律师,不愿意去法院打官司。其实就算打赢官司,执行也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
他很聪明,不知道从哪知道的消息,王五欠李四钱,正好王五货张三也是需要的。于是,张三找王五也上演了一出支付定金20万,拿150万元货不给钱的戏码。当然,这中间过程错综复杂,没我说的这么简单。”
“三角债,有点意思。”
田成同样感觉很好笑,连忙道:“总之,张三、李四、王五最后就签了个三方债权互免协议,大意就是三方把债免掉,差价补上。张三欠王五130万,李四欠张三90万,王五欠李四140万。三方互免债务130万,同时张三直接支付给李四40万,王五支付给李四10万。”
韩博盘算了一下,不禁笑道:“听着是挺绕,其实就是把债互相免了,多退少补。”
“现在的问题是,张三从王五购进的货,但是却是付款给了李四40万,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张三,和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王五不一致,这40万货款涉及的增值税得进项转出。”
三方的合同协议、笔录,购货单子、出货单子、银行转账单子、会计凭证,一应俱全。要说证据,肯定是够充分了,事实也清楚,但是给不给进项转出呢?
这不归专案组管,可是一移交出去新庵国税局绝对要补证人家税款,因为有相关法规支持。
专案组把事情说清楚,来个“变相定性”,就能避免其中一方损失。虽然有些“多管闲事”,但从这件事本身能看出专案组民警在侦办此类案件上的业务水平。
在此之前,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大多是国税和检察院管。正在查处的东华税案,依然是国税部门为主,公安只是配合。
0228专案组,包括江省声势浩大的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公安开始行使对此类案件的管辖权。这个管辖权能不能真正归你,要看你专不专业,有没有与之相应的业务能力。
这个业务能力不只是“侦”,一样包括“办”。
可以说这不是一个案子,而是一个面子。
韩博回想了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也就是黄科长所说的相关规定,沉吟道:“这案子吧,我是这么看的,这企业他要是不付款给别人,直接作应付账款,他就能增值税抵扣。现在他主动付款,反而抵扣不了,是不是太不公平?
这个企业的付款和销售方不一致,完全是正常经营原因造成的。从法律上来说,三方抵款协议是为清偿债权债务关系而签订的,此项行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