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我说曹智这小子,什么时候爱学习,爱看书了?还拉着齐妙一起进步!”
曹东方信手翻看着那本“禁书”,脸上居然流露出一丝得胜般的快感。
“什么爱学习啊,这是小说,会教坏孩子的!”
李满月冷冷地提醒着,把那本书从丈夫手中抢了过来,打算等曹智放学回家好好教育一番。
“只要是书,都是爱学习,谁说读小说不能进步了?爷爷小时候认字,全凭一本《红楼梦》。”
“那是爷爷,是旧社会,不是现在!”
李满月又呛了一句,拿起那本书,回屋藏到了床头柜里,才算作罢。
……
其实这些天,一直让齐爱华很省心的齐思,自己一点儿也不省心。
艺中大门口,周长生的儿子周轩宇,又在等齐思周末放学了。
他骑了一辆经过了改装,安了大功率音箱的踏板摩托,手里还捧着一束鲜花,此时,正沉浸在“美丽新世界”的音乐声中,朝着正欲躲开他出门的齐思挥手。
“齐思,齐思,今天我正好要去矿上找我爸,我送你回家!”
上一次,齐思曾在艺中的迎新晚会上表演过钢琴独奏,但是还在学校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算是艺中的名人。此刻,周轩宇一喊,身边几位同学纷纷对她侧目。
那一刻,齐思一下子就慌了。
她赶紧把脑袋垂低,加快了脚步,想要快速通过门前的那条马路,在经过两个十字路口,去坐开往青梧区的公交车。可是,周轩宇却骑车追了上来,而且故意把音乐声音开得更大了,唯恐别人看不出他有多LOW似的。
结果,被他追得慌不择路的齐思,在跨域马路中间的隔离花坛时,一下子扭到了脚。
没办法,脚腕肿痛不已,无法再走去赶公交车的齐思,只得极不情愿地坐上了周轩宇的摩托。好在周轩宇答应了她的要求,关掉了那该死的音乐,还把那束无辜的鲜花丢进了路旁的垃圾桶。
想来,齐思是坐在周轩宇的摩托车,经过三矿附近的那条水泥路时,遇见骑着单车回家的曹义的。
他身上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短袖工装,背上写着“洙矿技校”四个字,下摆处还粘着黑色的油污。
仿佛为了炫耀,在经过曹义身边时,周轩宇故意按了几次喇叭,放慢了速度。
被逼到了路边的曹义,回身看时,才见齐思居然坐在车上。那一刻,他赶忙把脑袋扭向了一边,双腿撑地,直接停了下来。直到摩托车开远了,愣在原地的曹义才回过神来。望着自己沾满油污的工装,曹义自惭形秽地垂下了脑袋。那一刻,他异常羡慕周轩宇能有个矿长爸爸,交得起实验中学每年15000元的国际班费用。同时,又难免担心起齐思来,他觉得跟周轩宇那样的纨绔子弟接触久了,早晚会害了齐思。
这样想着,他索性推着车,走完了剩下的一段路程。
左手边,矿工新村正在开建,一座座塔吊仿佛一夜之间拔地而起,矿上的人都知道,负责建楼的“青梧置业”其实是周长生的产业,只不过法人是他表弟沈冲罢了。据说,青梧置业最近不但成功拿下了矿工新村项目,还在青梧镇撤镇建区计划中,拿到了很多房产项目,扩张速度非同一般。曹义知道,以后周家人早晚会接收青梧置业的,而青梧置业最终也会落到周轩宇身上。
这样想来,他和周轩宇从出生时就已是云泥之别。
想到这里,望着前方路口的曹义,也只能苦笑一下,认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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