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如,你来!”是季明德在西屋里叫。
杨氏见宝如捧着方湿帕子还在发愣,推了一把道:“快去呀,明德叫你呢。”
一撩帘子就是股淡淡的血腥味。映目一件深蓝色的直裰,上面血迹斑斑,歪搭在椅子上。这才是他昨日在关山道上与季白的家丁们相斗时穿的那一件,他回城之后,并没有直接去官驿,而是回家先换了件衣服,将血衣丢在家里,才去的。
季明德坐在临窗的椅子上,只扎一条裤子,微暗的屋子里,宝如头一回在日光下见他赤裸着的背,冷光下肌肉蟒虬,紧实,瘦峭的肌腱微微颤抖着。
背缠一圈白布,中间一抹血痕,当是他自己简单包扎过。随着白布落,红肉怒翻,一道五寸长的口子,恰似他砍别人一般,这道疮口虽不算长,但使刀之人入肉之后再绞刀而翻,这是个钝角伤口,失血最多,也最难愈合的那种。
季明德背对,指着那道伤口道:“我自己够不着,你来替我缝。”
桌上一盏油灯,他熟练的拿针串着羊肠,在灯上快速燃过,递给宝如一碗酒,道:“先用酒清洗疮面,再缝合,按我的估算,大约要缝九针,若你下不了手,就把黄四叫进来,叫他替我缝。”
宝如已接过了针,咬了咬牙道:“还是我来缝吧。”黄四两只手脏的什么一样,指逢中全是陈垢,若感染,也是麻烦呢。
手触上他的肩膀,火热,沙糙而滑,虽不黑,但与她的肤色囧异。
肌肉猛烈的跳动,剧颤。
宝如以棉布蘸酒,轻触上外翻的血肉,他肌肉骤然而紧,呼吸却依旧匀舒。宝如趁势扫了一眼他的胸膛,浅浅淡淡的疤痕印迹,从胸膛到两臂,到处都是。
他也就这张脸上无疤,温润的像个书生,褪掉外衣,紧臂虬肌,疤痕累累,俨然是个匪徒。
宝如轻轻沾酒揩拭着,低声道:“原来你曾说,你只给仙人崖的土匪作账,并不曾参与抢劫。”
季明德轻笑,肌肉剧颤,清掉血迹的伤口整个儿露了出来,往里足有三寸深,深可见骨:“如今也只是做账,不过昨日那些家丁们难缠,我才亲自出马。”
宝如心说就凭你这一身的伤痕,谁信?
她针线做的极好,但还是头一回往人身上放针,几番针尖点到肉上,下不去手。
季明德又是一笑,忽而道:“方衡本要随赤炎一同出城的,若非土旦一事,只怕你们此刻已经到洛门镇了,没有走掉,后悔否?”
宝如心说,我压根儿就没想走了。
她心中有微微的恼怒,一针戳下去,总算开了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