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着不远处一栋雪白的建筑物,离中餐厅最近的一家医院,“洪凤的儿子,现在还躺在医院里不省人事呢,据说因为昏迷得太久了,身体机能已经受到了影响,医生说如果再昏迷下去,可能会导致肌肉萎缩,甚至是彻彻底底地变成植物人。”

“各种药物和治疗方法都用上了,可是,这小伙子他就是醒不过来啊。”

“这一切,可都是那个女孩造成的。”

“她凭什么不负法律责任?”

“依我看啊,就该给她判个过失致人死亡。”

薛深无奈一声苦笑:

“杨经理,我没骗你,是真的判不了。”

“小伙子的行为,属于民法上的见义勇为,其法律效果类似于民法上的无因管理。”

“啥……啥、啥管理?”杨经理愣愣地站在原地,重复了一遍。显然,还没反应过来,无因管理是个什么东西。

薛深望着他,尽量用简单的语言阐述整个概念:

“简单说吧。”

“意思就是——小伙子为了救人跳江的见义勇为的行为,如果导致了见义勇为者本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按照国内《民法典》总则编的规定……”

“如果见义勇为,针对的是侵权行为,则由侵权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对见义勇为的人进行赔偿。”

“如果没有侵权行为,而是自然事件,那么就由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者,对见义勇为者进行适当补偿。”

“即使打官司,法院能判的只有酌情给予的一部分补偿,而不是赔偿。”

补偿和赔偿,在法律意义和数额方面,都是天差地别的。

有时候。

法律是让人无奈的。

因为,法律并不是在一切情况下,都符合人朴素的正义感和价值观。

不过薛深也没想到。

洪凤儿子的见义勇为一案,在所有法律人士都觉得,小伙子不可能拿到赔偿的情况下……

薛深介入了。

薛深还胜诉了。

薛深还成功地帮见义勇为的热心小伙子,要到了一笔不菲的赔偿款。

而且……是在民法典根本不支持这笔赔偿款的情况下。

“……”

杨经理还想问点什么。

这时候,薛深的手机响了,他略有些歉意地看了一眼杨经理,朝他微微颔首,“杨经理,您忙您的吧,我先去接个电话。”

薛深走到了无人处,看到来电显示就有些头疼。打电话给他的人,是他一个远房亲戚,按辈分他应该叫一声表姑的,和他爸爸妈妈是一辈的,也算是他的长辈。

从他大学毕业到现在,每一年逢年过节的时候回老家,只要是碰上了这位表姑,表姑都要问他,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现在薪水多少。出门在外,他表姑还逢人就夸,说自己的侄子是全国最顶尖的律师,哪怕她杀两个人,她侄子都能给她辩护成无罪,甚至有一次薛深开直播普法的时候,这表姑还进了他的直播间,挂着薛深表姑的id,张口闭口地在直播间里帮薛深要打赏。

等直播结束了,还问薛深要工钱,让薛深把直播间里的打赏,二一添作五,给她分一半。

所以,薛深现在一看到表姑打来的电话,只觉得头疼。

电话响了五十多秒,就挂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