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 看谁都不顺眼

分别是两份股权转让证明和一份离婚协议附加说明书。

两份股权转让书上,第一份清楚的写着,十七年前,在天胜集团如日中天,萧云沫刚满一岁的生日那天,萧胜把天胜集团百分之三十六的股份送给萧云沫当生日礼物。

而另一份股权转让书,是萧胜转给妻子钟南娱的。

是两人刚结婚那一年,萧胜把天胜集团百分之三十三的股份转让给了自己的新婚妻子。

两份股权转让证书,每一份,都要比萧胜本身在天胜的股份还要多。

这说明什么,说明萧胜最在乎的,是自己的妻子和女儿。

否则也不会把一个集团的那么多股份给两人。

另一份离婚协议附件上写着。

萧胜和钟南娱离婚后,女儿萧云沫归萧胜抚养,钟南娱名下的百分之三十三的股份转给萧云沫,之后不再支付任何抚养费。

如若钟南娱要回萧云沫的抚养权,不仅钟南娱转让给萧云沫的百分之三十三的股份要转给萧胜,就连萧云沫名下的百分之三十六的股份,也要一并还给萧胜。

而这份附件上,并没有法院专用章,只有萧胜和钟南娱的签名和手印。

这说明这是两人私下里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