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弯腰把它捡起来:“你一开始甚至只是个黑色的陶碗,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木鱼闻言震惊道:“黑色的陶碗?”
它这么一说,扫把、蒲团和佛珠们都不装了,纷纷现形说起话来。
“你不会是主持当时买回来的碗吧?”
“我的老天爷,黑陶,你出息了!”
“你是怎么回来的?啥时候有意识的?你还记得我们吗?”
叽叽喳喳,或清脆或苍老的声音快速响起来,整座庙又恢复吵闹。破碗还是没什么精神的样子,手脚并用扒住朱标的手腕,懒散回应道:“是啊,我也是从这里走出来的,要不然回来干什么。嗯?你说有意识?老大发现我的时候,我才有了一点感觉。怎么回来的?你瞎啊,我抱着谁呢,自己看看。记不记得?就那样吧。”
非常敷衍地回答了所有的问题后,庙里一时仍然安静不下来,精怪们寂寞了不知多少年,乍然遇到新鲜事,怎么可能轻易停下,放过破碗。
它们说它们的,碗可是已经开始机灵地给自己要好处了。
“老大。”破碗眨着眼睛,“你能给我取个名字吗。小的要求也不高,六出白那样的就行,最好是听起来很有文化,念起来也好听的名字。这是我毕生的请求,如果连这个也满足不了,我一定会痛苦地死掉的。”
“既然你这么能浪费,不如叫能浪费吧。”
“别啊,别。”破碗哀嚎道,“认真点,殿下,殿下,你认真点,好歹我也和王爷是饭友对吧。”
“左传上说天威不违颜咫尺,你……”
“我叫威不违?感觉挺不错的。”破碗迫不及待地接话道。
“……我的意思是,你不如叫咫尺吧。”朱标道,“祉,福也。敕,敕命也。取个谐音,祉敕如何?”
“那敢情好啊。”破碗道,“虽然没听懂这是什么意思,但是貌似很有内涵,以后我就是祉敕了,老大,我爱你。”
它似乎是认为内涵可以弥补颜值,自信心顷刻间膨胀起来,跳到地上拍拍手,吸引其它物件的注意后,开口道:“大家听好了,你们还记得以前用我吃饭的那个小和尚吗?”
众怪摇头。
“没印象了?总之他现在已经在人间当王爷了,过不了多久就是皇帝,厉害吧。我当时跟着他走南闯北,四处流浪……”
突然间,那个讲故事的佛珠想起来了:“是不是总被方丈罚着值夜班看守香火的小和尚?我还跳舞逗过他呢。”
烛火所幻化的少女也冒了出来:“我也记得他,当时每晚都是他来点燃烛台的。”
扫帚被一提点,也想起来了:“好家伙,原来是他啊,他每次扫地都比别的小和尚用力,我的头发便是此人弄秃的!”
蒲团慢慢道:“那是你自己的原因,莫要推卸责任。不过我的确对其还有印象。他当年得罪了师兄,遭人诬陷被迫离开,老夫十分惋惜心痛,那厚厚的一本佛经,整个庙里也只有他一个人能全部背诵下来。”
朱标想不到这里会有这么多成精的物魅,也想不到它们竟然都与老朱同志很有缘分,思考片刻后道:“你们愿不愿意离开这里换个地方生存?我是当年那个小和尚的儿子,我会为你们安排一个新家,保准阴气充足。”
木鱼也还记得朱元璋:“我们乃是物老成精,碰不得人气、阴气和妖气,用一缕残缺的老气苦苦支撑神智罢了,只有在这破庙中还能生存,无论去到哪里,也躲不过死亡。”
它说到这里,朱标便打消了重修庙宇的主意,谁知道蒲团开口道:“木鱼,人间的帝王曾在此处修行出家,你难道认为这里会永远清净吗?纵然这位殿下说服了小和尚,那些慕名而来的人我们也是拦不住的,更别说纠缠瓜葛的龙气了。”
木鱼呆住。
四野划过一声惊雷,暴雨倾盆而下,刷刷浇在满山的木叶上。
淅淅沥沥的雨声响在窗外,庙中悄然寂静,只有朱标的呼吸声能让人听闻。
“岁月匆匆啊。”蒲团长叹一声,“一眨眼这么久过去了,小和尚竟然能当上皇帝,真是大有造化,福厚绵延。”
朱标并不关注它的感慨,只在乎实际的东西,皱眉追问道:“既然如此,怎么才能保下你们呢?”
“谈什么保下?”蒲团笑道,“我们只是一些小精怪,因人而生,最终也会因人而灭,活不够十年也是寻常,如今偷生二十有余,已经很不错了。得知那小和尚过得好,有了家室,我们还有什么不满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