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赫斯眼底流露出凉薄,“这个世界上大多是庸人,他们任务只是无知无觉地活着,完成每个阶段该完成的事情就足够了,就像主的森林里不光是需要茁壮生长的树木,也需要勤勤恳恳搬运养分的蚂蚁。”
闻言,在场的黑衣组织的人都皱了皱眉,他们当然是没有什么宗教信仰的,但没有人愿意自己被比喻成蚂蚁。
“当然在场的各位是不同的,”赫斯的目光看向琴酒,“就像我跟之前这个房间里的人说过的一样,信仰并非局限于神明,只是能够拯救各位的人生、生命和灵魂,指引你们前进并愿意为之付出所有代价的事物,都是你们的信仰。”
“或者你们理解为梦想也可以。”
“它拯救了你的灵魂吗?”琴酒举起酒杯,酒杯的杯口轻轻往上抬了抬,遥遥示意赫斯的方向。
“当然。”赫斯微笑着道。
“你应该知道,我离开美国后去了中东的战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训练,然后带着一把枪被丢在了战场。不过那里虽然战况还算激烈,和我之前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同,就是杀人和被杀而已。”
基安蒂的嘴角抽了抽,没什么不同吗。
作为组织的一员,她早些年也被拉去战场锻炼过,哪怕是现在对她而言那都是地狱般的一段时间。
每天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确认自己有没有缺胳膊断腿,空气中的硝烟和鲜血的味道连绵几日不散,如果是刚打完一场小型战役,那么随便出去逛一逛都能在路边找到一些断指残骸,或者干脆是无人收敛的士兵尸体。
在这个道德感无限被压制的边缘地带,杀人的罪恶感会在最短时间内被消磨,而作为战场上的点名杀人专家,狙击手几乎是每个战役都兼具集火目标和死神镰刀这两个位置。
总之,哪怕是杀人如麻的基安蒂都短时间内再也不想回到那个鬼地方了。
但在这个男人嘴里,战况最激烈的中东战场就和新手村是差不多的地方一般,平淡地道:“我在这之前找不到特别想要活下去的理由,不过也没有什么想要自杀的理由,只是如同行尸走肉地活在这个世界上,麻木地接受命令杀人罢了,直到我在一次任务途中遇到一队奇怪的人。”
“他们即使在气温高达40度的天气依然用黑布包裹身体,领头的每走一段距离就对着天空做出一个祈祷的动作,不过这和当时的我没什么关系,虽然好奇他们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但我还是要执行自己的任务——不放任何一个人靠近这一带。”
“但这一次任务我第一次失败了。”
专心听故事的基安蒂很捧场:“你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