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黄嵩就带着黄家的船队连夜启程北上赴京。
怕走漏风声惹出什么意外,他还下了封口令,在一切事情没有尘埃落定之前,不得对外人提起粮种一事,连本该一靠岸就丢下的陆家兄弟两,他们都带着一起走了。
虽然一个字没说,但聪明些的人已然从他们这番异常的举动,猜测出一些东西。
哪怕不是粮种,至少船上一定有非常重要的东西,重要到让黄大老板一刻都不耽误急着进京的好东西。
除了粮种,还会有什么呢?
“......那里的人皮肤偏暗,五官嶙峋,手脚大多比较修长,个个都是丛林里捕猎的一把好手,奔跑时矫健若猴,我们这里身手最好的护卫,都没有他们灵活。”
“他们不怎么穿衣裳,或者说,他们没有衣裳可穿,没有织布的工具,男人以兽皮裹身,女人将某种植物茎叶搓成细绳,编织成粗糙的布,他们以此制衣,在那里,甚至连一根针都找不着,就像数千年前的原始部落......”
“气候比咱们这里热得多,我们过去时,大多时间在下雨,森林遍布,到处都是遮天蔽日的参天大树,出了林子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我们在那里见到了许多从未见过的动物,有一种巨兽,长着长长的鼻子和牙齿,耳朵像蒲扇一般,跑动时如山岳崩摧,长达数尺的鼻子就是它的武器,可以轻易将一颗小树卷着连根拔起,就连最凶猛的雄狮猎豹都不敢掠其锋芒。”
“每当夜幕降临,那里的人便会燃起篝火,男女老少皆围着它唱歌跳舞,虽然日子辛苦,但民俗淳朴,人心纯稚,也算是一方净土了。”
黄嵩出神地听着黄叡讲他们在新大陆的冒险经历,这个已过而立之年精明强势的男人,在听到这些新奇的事情时,眼里不时闪烁着孩童看见新鲜玩具般纯粹又向往的光。
黄叡又道:“多亏东家让我带船出海,否则,我这辈子都不会知道,世界竟是如此广阔,我们眼前所见不过是沧海一粟,直播间看一百遍,都比不上亲身游历一遍。真想知道,若是乘船继续走下去,是不是还能见到其他的光景。”
黄嵩长长叹了口气,道:“若我再年轻十岁,怕是也要心动了。一辈子能有这样一次际遇,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急着去报喜,船队一路全帆前行,路上连停下来休息都不曾有过,没日没夜地一路往北赶,原本四天的路程,硬生生缩短了一半,只花了两天就到了京城。
到的时候正是下午,黄嵩黄叡二人急急忙忙将自己从头到脚收拾了一遍,然后才去宫门外请求觐见。
按理说,他们这样的身份,是没有资格面圣的,但他要说的事实在太过重要,只是说了粮种已寻回这句话,就让禁军忙不迭地赶去一层一层地向上禀报。
等消息传到周显耳朵里时,已经是半个时辰过去了,晚上吃得有些多,他这会在花园里散步消失,就看到一经常在跟前伺候的内侍步履匆匆地往来跑,帽子都跑歪了,也顾不上扶一下。
“陛下,大喜啊!”隔着老远,内侍就开始边跑边喊,还有二十多米的时候,突然脚下踩到什么摔了个大马趴,骨碌碌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爬起来,额头上破了个口子,蹭了满脸的血,擦都不擦一把,依旧亢奋地向他这边跑来。
周显看得有些牙疼,一对浓眉紧紧皱起,满脸嫌弃地看着他跑到跟前扑通一声跪下,结结实实磕了个响头,抬起满脸尘土污血看不清五官的脸,厉声呵斥道:“大声喧哗,成何体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