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洁的镜面,清楚地照出他现在的模样。
深棕色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庞,下颌带着细微的胡渣,哪怕他看上去有些不修边幅,却也无损他五官的出众,还有那掩不住的青春洋溢的气息。
眼前这张脸,更像是十多年前的自己。
他瞟了一眼日历,日历上的年份证实了他的猜测。
现在是十二年前。
他忍不住捂住额头,他真的在十二年前,还是陷入记忆的宫殿中不得出路?
——
再度睁开眼睛的第七天后,威尔·格雷厄姆确认自己是真地回到了十二年前,回到了他二十二岁的时候。
彼时,他是斯坦福大四的学生,主修建筑学,辅修心理学,成绩优秀。临近毕业的时候,他没有选择进入任何一家建筑公司工作,而是在网上浏览了FBI学院的招收信息。
年轻的他在犹豫要不要成为FBI的一员。
他觉得移情这项特殊的天赋运用在查案上会有着特殊的功效,能够解救更多的人。但他还没有意识到,或者下意识忽略的是,移情是一把双刃剑,在帮助他追寻杀手的时候,也割伤了他的手。
以至于八年的时间,就让他濒临破碎。
不过现在,他已经不会破碎了。
威尔·格雷厄姆无意识地笑了一下,榛绿色的眼眸浮起细微的笑意。
他不再是FBI精致易碎,只拿来招待贵宾的杯子,而是——
汉尼拔。
他和他,本就分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