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诛杀此人
“陈胜吴广虽然是反贼,可是我们却不能否认他们都是人。
他们选择起来造反,那是因为他们被暴秦的欺压压榨,暴秦曾经彻底丧失了仁义礼智,所以他们不得不叛变。
而这个暴秦之所以被推翻,那是因他们违犯了天理,而这个天理也就是违犯了大家所公认的品德,这才是暴秦被沦亡的缘由。
由此可见,天人感应,其实乃是由人来作为反响,并非是什么天雷地动。”
李元霸再次把这个所谓天理拉下了神坛,甚至把这个“天”也都给拉下了神坛。
李元霸既然计划再造一个天,这个“天”其实并不存在,这个世界上自然没有什么天理。
天理的自然其实是人心,所有人都是共同期盼的品德,那也就是构成了天理。
天理并非是少部分人所可以掌握的,并非是只是少部分人能有资历解释的。
任何天理都必需要契合百姓的需求,契合天下万民的需求。
不然有些人打着维护天理的旗帜,却做着摧残众生的事情,这样是天理吗?
打着天理的幌子,然后自命不凡自以为只要本人可以解释所谓的天理,这样他们当然怎样说都是对的。
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当然不可以让他这么下去。
李元霸目前是在“篡天”,把人的位置放到了天之上,那当前任何人都不可以单独掌握这个所谓天理的解释权。
而一旦把人类置身于天之上,那这样任何人都有资历宣布本人的意见,任何人都有资历把本人的了解的“天理”说出来,然后这样才可以让本人的学说失掉了推行的权利。
当然,这个并非是完全是相对可以推行,还要取得大家的供认。
假如这个学说是契合全体百姓的利益,是全体百姓“人之所需”的实际,那也就是被公认的“天理”。
而一旦一种学说不契合百姓所需,不契合百姓心中所需,那也就是不契合“天理”,是要被淘汰的。
这样李元霸也都可以树立一个可以自我退化的学术实际,争取让天下任何人都有资历参与这个学术争辩,然后推出本人的理论知识,争取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