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家倡导的立法权在于君王,而君王是独一一个超脱于法律之上的,是可以随意立法的人。
君王关于法律有设立权,修改权,甚至特别赦免等等权利。
可以说法家所倡导的“法制”,那是为了维护君王中央集权的思想。
现代的法家是君王集权的工具,是为君王集中权利提供了实际根底。
而现代的“法家”所倡导都是君王拥有相对立法权,而万民和臣子必需要听从于“法”。
经过听从于“法”来表现对君王的忠实。
这个也就是现代的立法权和后世的立法权的最大区别,可是却代表了完全不同的执政思想,和看待百姓的思想。
后世的国度公民是国度的主人,每一个人都有直接的立法权,不过却是要经过一些代表来替代行使。
不过现代那个完全是君王的玩物,现代的法完全是维护君王统治的手腕。
明天为了君王的利益可以设立这部法律,今天可以修正,完全是在于君王的个人利益和皇家利益所在。
所以现代的法家,并不是后世的“法家”,这两者差异大了。
现代的法家代表的是封建君主的拥护者,可是后世的“法家”却完全是代表普通百姓,这两者之间代表的阶级完全不一样,千万不能混为一谈。
“我所说这个‘底线之法’,最根基的还是为了维护天下万民的教化。
我们不可以苛求天下万民一日之内全体成为不图私我的圣人,可是我们却可以维系最根本的仁德,不至于让天灾人祸。
过来我们儒家太过于偏软,让那些违背品德的人很少遭到宽大,所以带动了更多的人打破品德底线。
可是我们不如自创法家之手腕,可是却没有法家如此狠辣的严刑酷法,以教育为主,除非是罪大恶极或许是屡教不改之人才会停止宽大。
这样防止了不教而诛,也都可以让天下万民真正的明白,私德的底线是在哪,哪些事情是不可以打破的。
我们只要先守住了天下仁德的底线,那才可以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