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堰。
说来也怪,一般人这样肯定会显得很狼狈,但搁在方堰身上完全没有那种感觉,只会觉得他虚弱,需要人照顾一样。
果然好看的人无论做什么都好看。
他不肯回来,余遥只好继续任劳任怨在后面拉着。
方堰很白,被攥过的地方周围更白,一点血色都没有。
等他弄好上来,余遥手拿开时,刚刚紧紧按压的那块皮肤上登时出现几道指痕,像玩了什么不友好的游戏,比如强制啊等等,十分地显眼。
余遥望着那块突兀的红痕,心里不可避免出现了一丝罪恶感,像干了什么坏事一样。
其实从见到方堰,到把他拐跑开始,心里就一直很有负罪感。
莫名其妙想起城堡里不谙世事的公主,每日被锦衣和玉食环绕,有一天一个穷小伙路过,把公主从城堡里偷出来,带着公主到处去玩去疯。
穷小伙自己粗糙惯了,就以为所有人都这样,殊不知公主娇贵又体弱,稍微吹点风会冻着,车开太快会晕,还被小伙折腾吐了。
没错,穷小伙是她,城堡里的公主是方堰。
说他是公主真的一点不夸张,人家有城堡,领带三十多万,小夹子七八十万,车子上千万。
山里开车打了远光灯,刚刚远远一瞥不仅被漂亮的手震惊到,还有那辆车,开着去吃饭就是老大啊。
人家一点不在乎,轻描淡写下了车坐进她车内,把自己千万的东西丢在荒山野岭,不怕被人偷去,万一妒忌丢块石头砸了擦出花也不好。
总之人家千万级别的车搞不好只是家里的其中一辆,却是她从清朝打工到现在都赚不到的。
其实她也没有那么穷,添上家庭的话不算穷小伙,在方堰家里看来,她应该是外面的野男人吧。
如果方堰真是公主的话,那她妥妥的拐带公主的野男人,被他的家人抓到是要被侵猪笼的。
余遥站在一边,叉着腰,被自己的脑补和幻想逗到,忍不住笑出了声。
方堰正在用剩下的水洗手,修长白皙的指尖被晶莹剔透的水珠裹挟,更显得那双手精致,主人却像没有注意一样,在人没有看够的时候随手甩了甩。
末了掏出衬衫衣口旁的纸巾,擦了擦手,边擦边问:“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