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克郡的冬天,会比伦敦更冷一点,到处都是雪白一片,显然大雪已经下了很多天,覆盖了整片土地。
马车行驶的路已经清扫过了,但也不敢太过迅速,因此从车站到福尔摩斯家的庄园,用了个小时。
一路上都是高大的树木,道路平整,远处是高高低低的山林。
福尔摩斯指着外面的环境给她讲地势地貌,“如果你喜欢滑雪的话,那座山就是最好的去处,无论是山坡的陡峭程度,还是积雪的数量,再也没有比那里更合适的了。另外,在离福尔摩斯庄园的不远处,有温泉,过去骑马只需要半个小时。”
“温泉?那边的人多吗?”苏叶询问。
“人不多,尤其是圣诞节的时候,不过福尔摩斯家在那里有产业,随时都有人。”福尔摩斯道。
苏叶点点头,觉得冬天去泡泡温泉也不错,至于女儿身会不会被发现,嗨,这早已不是秘密了。
福尔摩斯庄园很大,占地近百亩,不过建筑本身并不是那种雄伟的房子,而是一栋层的别墅。
一楼是客厅,厨房,起居室,舞会厅,休闲室等,二楼也有个起居室,客厅和书房,还有储藏室。
楼才是主人家居住的卧室,总共有七八间。
苏叶原以为自己会被安排在二楼,没想到房间却在夏洛克的隔壁。
楼的房间以中间的楼梯为分界点,左边是福尔摩斯夫妇的主卧,衣帽间等地,右边是福尔摩斯兄弟的房间,中间还隔着一个小书房。
而苏叶就住在夏洛克的对面,窗户是连在一起的,在窗台,可以靠在一起说话。
福尔摩斯夫妇是一对看着很有派头的贵族夫妻,老福尔摩斯先生彬彬有礼,一副英伦绅士的做派,麦考夫和他像了个十足十。
只不过老福尔摩斯先生更为深沉内敛,慈眉善目,而麦考夫却以微笑掩饰自己,活脱脱一个笑面虎。
福尔摩斯夫人打扮精致,即便老了,依然相当时尚。
她浑身的艺术气息,行动间优雅而富有神秘气息,然而一说话,就能让人发觉,这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夫人。
她的日子想必是极为舒心的,声音里全是活泼。
“哦,夏洛克,麦考夫,我可太想念你们了。这就是艾维斯吗?我可以这么叫你吗,艾维斯?你不知道,当我从信中知道,夏洛克居然交朋友了,我有多惊讶!”福尔摩斯夫人道,“夏洛克这个孩子啊,从小就孤僻,也只有他的哥哥能充当他的朋友,可兄弟俩相差七岁,也不能经常在一起,麦考夫有他的事要做。因此夏洛克常常一个人待在书房,鼓捣他那些实验。”
“你知道吗?他甚至不愿意去公学,只因为对橄榄球等项目不感兴趣。他是一个有主见的孩子,学习也从来没落下,还比别人学得更好,这叫我和他的父亲无法勉强他。就这么着,他是到了上大学的时候,才走出家门。我一度担心他会在学校受欺负,然而麦考夫告诉我,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我的夏洛克很聪明。”
“是的,他很聪明,聪明到认为其他人都是金鱼。我更加担心了,大学四年,他都没有交到一个真心朋友,之后又和我们说,要从事侦探行业。这是他热爱的事业,我们无法反对,可是更担心他了。”
“现在可好了,他居然交了朋友,艾维斯,他要是有做的不好的地方,请你多多包容。”福尔摩斯夫人握着苏叶的手,真诚的道。
“没有,夏洛克他很好,非常好,教会了我很多东西,他也是我最好的朋友。”苏叶认真道。
这是真的,虽然福尔摩斯是个孤僻的人,也不怎么会交朋友,但他却教会了自己,什么是友情。
这是她第一次体会到人类的情感是什么滋味,一辈子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