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展厅里正好有几个熟人,格林小姐和帕克小姐。
圣诞后没多久,格林小姐的父亲过世,此时她穿着黑色的衣服,脸色有几分憔悴,比之前瘦了很多。
帕克小姐想要安慰她,才带着她来挑选丝绸,准备做礼服。
小库克先生经过苏叶的提醒,去了格林庄园,在格林先生病逝前,取得老先生的同意,和格林小姐成为了未婚夫妻。
之后格林先生过世,他陪着格林小姐办完了丧事,陪着她慢慢走出伤痛。
现在格林一家渐渐走出来了,是时候举办格林小姐和小库克先生的婚礼了。
婚礼的日期大概定在九月,原本不需要这时候就挑选礼服的,难得遇到了上好的丝绸,买来妥善保管,总比到时候需要的时候,却找不到好的强。
丝绸什么时候都是稀缺品,因此帕克小姐一得到消息,就立刻拉着格林小姐来了。
没想到这次的丝绸当中,竟然有黑色,以往最多的是红黄白青四种。
帕克小姐摸了摸黑色的丝绸,顺滑舒适,忍不住道,“梦娜,我们把它买回去做一条裙子吧。”
英国传统对于黑色也是慎重的,一般只有葬礼穿黑色比较多。
尤其是女子,穿黑裙子戴黑帽子,要么是家里有人过世了,要么是成为了寡妇。
否则很少有人把黑裙子穿出来,但有的时候,黑色的裙子多了一种其他颜色没有的诱惑,如果再配上烈焰红唇的话,就更加惊心动魄的美。
帕克小姐曾经幻想过这样穿的可能性,还在图上画下来,确实好看到出奇。
但她再这么前卫,也不可能平白无故去穿黑色,这是对家里人的不尊重。
正好,格林小姐现在正穿丧服,用黑丝绸做裙子只是奢侈了点,并没有其他忌讳。
格林小姐也看到了那黑色,从远处看,是纯然的黑,走进才发现,原来布料上用红暗线绣了层层叠叠的花纹。
是一朵朵赤红的彼岸花,在黑绸上绽放,犹如盛开在黑暗的引路花。
然这红色并不显眼,只有凑近了才能发现,这很奇怪,原本红色就是显眼的颜色,绣在黑布上,会更加突出才对。
为何它竟能隐藏若此,要说那红是暗红,没有光芒,可把灯光凑近,又会变得熠熠生辉。
放到阳光下,这颜色会更加显眼,抖动一下,彼岸花缓缓绽放,仿若活过来了。
两人看得不由呼吸一滞,不可置信。
所谓低调到极点的精致,这就是了。
“为何会如此?”帕克小姐满脸惊奇,“东方人实在太神秘了,他们都是海妖转世吗?”
传说中的海妖能织绞纱,精美绝伦。
苏叶笑道,“这是因为他们高明的绣娘,能把一股线分成十六股,然后用这十六分之一绣图案,看起来栩栩如生,又摸着光滑无比。”
“真的诶,摸上去一点凸起都没有,就好像是印上去的。”帕克小姐仔细摸了摸,不由大为赞叹。
苏叶也惊讶,这样极致的刺绣作品,为何会远渡重洋,被卖到英国来?
它本该被东方皇室或者那些有钱有权的大家族收藏,一直宝贝存放着。
如果给丝绸分等级,分别是一等二等三等,以往进入英国的大部分是三等,二等就已经是精品了,一等只有作为邦交,被送给英国王室。
而特等,那是千万里挑一都不会出的奇迹,要么被东方皇室收藏,要么绣娘自己死死藏着,作为传家宝留给后世子孙。
而这黑丝绸就是那特等中的特等,精品中的精品,要不是颜色和花纹猎奇,不符合东方人的风俗,绝不可能流落出来。
“所以它是用十六分之一的线绣的吗?”格林小姐不敢置信,真有人能做到这种程度?
一根线本就够细了,十六分之一估计连看都快看不见了吧?
“所以它用的是红线,也只有显眼的红,才能在分成十六份的情况下看清楚。”另外,绣这批布的时间必定是有太阳的正午,那时光线最好,也没有倾斜产生折射,不会让人眼出现错觉,才能绣。
因此这么一匹布,至少需要用上十年时间才能绣好。
“可也不至于稍远一点就看不见吧?”红色那么显眼,再细也不会被布料的黑掩盖呀。
“是的,所以绣娘用了黑线在红线的基础上,再绣了一遍,”且这黑是和布料一模一样的颜色,绣得又密,以至于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帕克小姐惊讶地张大嘴,拿起放在眼前,仔细又仔细的观看,摸了又摸,才发现真的有黑线。
这简直太不起眼了,不努力辨认几乎看不清,黑布上锈红花,再用黑线叠着红线,这要做到每一针就精准无比,要不然红线就露出来了,而不是拿到眼前去看才看见。
帕克小姐对着格林小姐歉意地笑笑,果断开口,“先生,帮我包起来,这布我要了。”
格林小姐:......
“你又不能穿,”她抿抿嘴,想着挣扎一下。
这黑丝绸简直是稀世珍宝,遇到都是运气,如果能买回去放着,即便不用,心里也会很高兴吧。
然而下一秒,老板的话打破了她的希冀,“帕克小姐,这一批三万英镑。”
格林小姐呼吸一窒,默默闭嘴。
格林家真的不穷,给她准备了六万英镑嫁妆,但和壕无人性的帕克小姐相比,还是差距甚大。
谁让帕克小姐是帕克家族唯一继承人呢。
别说是三万了,直接挥霍十万英镑,她也付得起。
帕克小姐毫不犹豫,直接签了一张支票,然后对老板道,“梦娜的账单都从这里扣,要是不够,再找我就是了。”
说完,她生怕格林小姐和自己抢,忙把旁边一匹靛青色布放到她面前,“你一向喜欢绿色,看喜不喜欢?”
格林小姐看到她讨好的表情,点头微笑,“我很喜好。”
“那太好了,”帕克小姐眉开眼笑,示意老板装起来。
整整一匹布,可以做好几件裙子了,然而帕克小姐毫不犹豫。
她转身看到苏叶,立刻微笑道,“这匹姜黄很适合娜特莉,你觉得她会喜欢吗?”
娜特莉差不多要生了,一直在养胎,难得帕克小姐还惦记着她。
苏叶扫视了一圈,发现了一匹纯白没有任何花纹的,“我觉得这个适合小汤普森先生,或者小汤普森小姐。”
没有花纹的布料给小孩子做衣服最合适不过,纯棉的也很好,只是因为棉花的大量种植,让棉布显得低廉。
贵族一般很少用棉布给家里的孩子做衣服,虽然舒服,但洗过一两次后就软踏踏的,不够庄重。
另外棉布太廉价了,这会让人以为破产了,买不起更贵的布料,对名声不好。
而除棉布之外,自然是丝绸最好。
帕克小姐点头,果然把那白色丝绸拿下,之后又挑了几匹,和几套瓷器,才和格林小姐一起离开。
等她们走后,比安奇夫人也挑选好了,她选的并不比帕克小姐少,几乎每种颜色,每种花纹都挑选了两匹。
问就是家里人多,需要做衣服的人也多。
她预备给比安奇家和谢菲尔德家每人都做几件,“如果伯爵先生和夫人愿意随我们去美国,那就做几件礼服,在泰坦尼克号上能用到。如果不去的话,常服也不错,尤其夏天快到了,用丝绸做的很凉快。”
“那这些也就够了,多了浪费,”苏叶示意一半就够,实在不必两匹两匹的买。
“没事,大不了放着,”比安奇夫人不在意道,谁能拒绝美轮美奂的布料呢。
苏叶失笑,“但你不知道丝绸的保存方法,这玩意儿金贵,如果保存不好的话,不仅会失去原本的鲜亮,而且会出现难看的纹路,像水渍一样。”
比安奇夫人一愣,询问老板“保管很难吗?”
老板点点头,“我们有专门的保养人员,据说是东方人家专门培养的,至少培养十年,才敢让她们上手对丝绸进行保养。另外她们懂还不够,还需要用名贵的药材,软化手上的茧,不然会不小心刮坏。”
“啊,竟如此珍贵,”比安奇夫人大开眼界,遗憾地放弃一半,剩下的让老板装起来,送到谢菲尔德宅邸。
选购结束,她们方才回去,此时已经是日暮西陲。
雾都不愧它的‘美名’,被一层层薄雾遮挡了远处的视线,只街道两边的路灯,散发出昏黄的暖光。
虽然天色还没有黑透,煤气灯早已亮起,不仅是照亮道路,也在提醒路上的行人,该买东西的尽快,不然店铺就要打烊了。
实际上关店门需要到晚上九点,乃至十点,但不妨碍他们借此催促提醒。
灯亮起就代表了已经是晚上,反正雾都的天空本就暗沉,下午四点也和六七点没区别,没有时间概念的人,总是容易产生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