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4.强奸犯上杉信???

二人这可不单是称谓之争,而实则是在争话语的主导权。

“上杉刑事,你现在被控涉嫌强奸畑山亚梨纱,对此你如何解答?”

“长官,对我强奸畑山亚梨纱的指控,我予以全面否认。”

北森鸿问道:“那么上杉刑事你,昨天下午至晚上你在哪里?做什么?”

“昨天下午畑山亚梨纱打电话约我出去。”

“具体几时?”

“大约下午三点半左右。”

“畑山亚梨纱为什么约你出去?”

“平安夜那天,畑山亚梨纱曾跳河自杀,是我救了她。她说要报恩,所以约我见面。”

“那你同意了?”

“我第一次拒绝了,但她再次打电话时,我同意了见面。”

北森鸿:“说说你们见面的具体情况。”

“我们是在xx站的月台见面的,之后我们”上杉信如实说明了情况,并没有做什么对自己有利的更改,毕竟这种事以警视厅的力量想要查明很是简单,说谎反而不利。

上杉信说完,北森鸿接话:“也就是说,你承认当晚上你自己把畑山亚梨纱送她的公寓的?”

“是的。”

“并且,畑山亚梨纱还处于醉酒状态,反抗能力大减。”

“畑山亚梨纱确实饮酒了,但还远没到算完丧失自我能力的地步。”

“当时的情况就是,你独自送喝醉的畑山亚梨纱回去,孤男寡女,激发了你的犯罪欲望,从而进行了强奸行为?”

“长官,你的推论没有任何依据。真实情况是我送她回家后,我便自行返回了警察宿舍。”

北森鸿接话:“按照我们从出租车司机那里得到的时间,到你返回警察宿舍所必须的时间,这期间,你大概有十五分钟的空白时间,可以进行你的犯罪行为。”

“长官,您进行的时间推断,是基于所需最短时间获取的,但现实情况中,完全按照最短需求时间行动的情况是很少见的。”

北森鸿反驳:“少见并不代表不存在,既然有这个可能性,我就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假设。”

“既然是假设,除非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否则这就只是假设,长官,不知您有何证据可以支持您的假设吗?”

上杉信盯着北森鸿,等待他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