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警察回答:“我们也是收到举报来做事情而已。麻烦你从现在开始不要碰你的电脑,我们要查一下里面的东西。与此同时,你可以和我的同事去录口供。”

“不!”露丝慌张起来,“凭什么啊?举报就一定是真的吗?没证没据的,怎么可以随便动我的私人物品?”

那个警察也有些不耐烦了:“是你们公司的IT实名举报的,你在公司里面发机密资料出去就算了,还连的是公司的WIFI!”

“啊啊啊??”露丝这才想起这回事。她前几天收到了要和未央宫IP合作的任务,便开始和曹大头一起做策划案。曹大头明令禁止将策划案带走,也不准用USB连接有策划案的电脑。露丝才铤而走险在公司里将策划案发了出去。她也没想到会被发现的。

警察一叹:“我们做这一行的,一直都是这么劝告罪犯的——若要人不知,不要太弱智!”

作者有话说:看评论似乎很多读者向看刘易斯骨科,但同时也有对骨科过敏的,所以这个CP另写了一篇文,已经开了预收,下周开始更新。名字叫《囊中锦绣》,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搜索并添加收藏,不感兴趣的可以当这个CP不存在(本文不会出现骨科)。

第七十章

露丝便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警察带走了。

宋风时站在总裁办公室里,隔着玻璃门看到了这一幕,摇摇头:“就算抓不到足够的证据起诉她,闹到这么大,她以后也很难在这一行混下去了。”

金兰殊却说:“怎么可能没有足够证据?”

宋风时回过头看金兰殊:“你的意思是……?”

金兰殊轻松地翘起二郎腿:“我可不打没把握的仗。”

他暗中盯了露丝那么久,现在才收网,肯定是证据确凿才出手的。

露丝收受钱财、泄露商业机密、为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这些证据金兰殊方面都准备好了。露丝大概是第一次做这个,破绽百出,收受钱财用的是自己实名的私人账户,大笔来源不明的汇款就够她解释了。

周翊翊的秘书倒是也有些担心,急忙告诉了周翊翊:“露丝被抓了……”

“哦?”周翊翊倒是不慌不忙,“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