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不自觉地,想要去,放松。
轻柔的钢琴曲,断断续续的风铃响声,口中醇香的红酒……
莫离在这种场景下,很自然地产生了一种——“这样子的生活状态,其实也挺好的”的想法。
正在沉溺在这种静谧氛围中的莫离,肩上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转过头去,是贝少。
贝少今天穿了一件薄质的亚麻长款衬衫,领口大大敞开着,整个人带上了一种正在流浪的闲适感。
年轻的酒吧老板半倚在在桌子旁边,笑容干净的堪比帝都秋天的风轻云淡,“可以坐下吧?”
莫离点了点头,看着贝少坐在他对面,指节微微曲起,支住下巴。
窗外的阳光在楠木桌面上投下道道光斑,随着光线和风的方向跳动着扭曲。
“莫离,”贝少没有看莫离,他转过头去看酒吧外风景,唇角自然地翘着,“我喜欢过林洛见。”
尽管是第一次听到一个男人在自己面前说喜欢另一个男人,莫离还是保持了自己一贯的冷静。
哪怕是,表面上的平静。
毕竟,对象是自己的好友。
贝少的手指从下巴上挪下来,指尖轻轻触在桌面上,手指留下的阴影在光斑中,支离破碎的美好。
“他第一次进HELL,我就注意到他了……洛见啊,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年轻的酒吧老板毫不避讳自己对另一个同性的喜爱和赞美,“他能在一瞬间吸引住所有人的眼睛,好像是天生带来的本能……”
莫离端起那杯红酒,浅浅地喝了一口,“他一直很好看。”
贝少招了一下手,让服务生过来送一杯苏打水,“但是,他过来玩儿两天后,我就决定——只喜欢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