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瑾,你不缺金钱,我也想不出有什么能够送你们的。
不如就把这条项链曾予你们,就作提前给你们的新婚礼物。”
刚好一辆出租车在旁边经过,余笙拦下出租车,正欲上车时,她最后看了一眼宋瑾,看着这个自己曾经深爱过的人,俯下身子,卑微地把地上的那条项链拾起。
可这条项链终究被岁月侵蚀,在他拾起的那一刻,突然碎裂开来,崩裂在地上,他似乎失去了什么最为宝贵的东西,那双犹如艺术品的手狼狈地在地面上四处翻找,却再也找不到。
不远处,一个明黄色的身影提着裙裾朝他身边缓步走过来,永夜的光芒果然名不虚传,哪怕是在这样黑暗的地方,也有着自己的光亮。
不知道为什么,从这一刻开始,她厌恶起了明黄色,讨厌起了永夜这样的黄宝石。
璀璨华贵的永夜与自己这条不知名的天鹅项链,赫然成了明显的对比。
直到现在,她才明白。
原来,他给自己的爱竟然这么廉价。
她在远处,看着她与他相靠,温阮那只如玉一样的手轻搭上他的背部,目光温柔,当真是世界良配。
“姑娘,去哪?”出租车司机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出声问了句。
余笙回过神来,也不愿再看像这样的场面,自己也该退出了。
她们都认错了,误以为把对方的依赖当作爱,尤其是余笙,他们之间可以是最好的友情,但不会是最次等的爱情。
哪怕是友情,等一方有了心爱之人时,另一方都要主动退出,这算是基本的原则。
真的该放手了,算是对自己过去二十多年做最后的告别,她不会再去参加宋瑾的人生,在剩下的时间里,她只想拿到自己想要的,然后过自己想要的人生。
再往后的话,她就算不准了,但离开宋瑾,会是自己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