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不确定自己真正的家在哪里,去自己的庄园吧,被宋瑾看到后又要探究一番,collins的财产很多,但在宋瑾的印象中,自己还得遵循着余家从祖上流传的家训,要是被他知道自己名下好几座庄园,甚至还有意在下年去苏格兰买上一套城堡住着玩,那还得了?
冥思苦想了很久,才想起来自己为了离实验室近一点,在纽约市区里买了一套房子,那个地方是低奢简约风格的装修,看起来也很符合自己的身份。
她和宋瑾说了这个地点后,他略意外地看了自己一眼:
“好巧。”
余笙满脸疑惑地看着宋瑾:“巧什么?”
“你好,新邻居。”他淡淡笑道:“笙笙,我们是不是很有缘分,不管在哪里,宋瑾这两个字,总会和你牵扯在一起。”
大意了。
余笙黯然不已,当年自己还是kaiserin,那个时候世界上就没有能给自己产生威胁的存在,就算有,她也有能力独善其身,所以没有像现在这样,哪怕买个冰淇淋,都要里里外外地把他们上下几代调查个清楚。
宋瑾成为自己的邻居,只能明着说明一件事。
她不再自由了,还要忙着去隐瞒kaiserin这个身份,又要保持着collins的低调,实在是艰辛得很。
“听说你要去找已经退隐的grace求一幅设计作品?”
在车上,宋瑾单手划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不知从哪里找出来一块精致的小蛋糕,放到余笙的怀里,他脸上贴着一个很可爱的小熊创可贴,是余笙一直放在口袋里备用的,没想到能派上用场。
她内心郁闷不已,表面还要牵扯出勉强的笑:“嗯,可是在美国没有查到有关她任何的消息。”
自由是真好啊,她宁愿对面住着老大哥余盛,都不想和宋瑾搞这些心思。
“为什么我在那里住的那几年,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你,我还以为……”她说到这里时,下意识地住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