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尽洲还没想到答案,就听风见微说:“他到底干了什么让你这么记恨?光是绑定你上热搜应该不至于,毕竟每年碰瓷你的人那么多……”
“难道,他给你塞酒店房间小纸条了?想方设法往你怀里扑?还是抱着你腿哭着求你炒绯闻?”
这些事,此前陆尽洲都遇到过,风见微难免会往这上面怀疑。
但想到温以遥和他对视时,明显羞臊的脸红耳热,陆尽洲便勾了勾嘴角,说:“他应该不敢。”
——
这顿晚餐是原本是周孟什约的陆尽洲,但最后抢着结账的却是风见微。
“周导,大家都是VIP,谁也别跟谁客气。您要是觉得非想请客,改明儿咱们又约。”风见微很会四两拨千斤,随便两句话就掌握了主动权,拿着卡出去。
她是专程留出空间给两人谈话。
“真不愿意来?”周孟什没头没尾地这么一问,“是不是觉得客串演出配不上你这影帝的身份?”
被质问到头上,陆尽洲也不急,给周孟什满了杯茶,才说:“不合适。”
“好小子,你是第一个敢质疑我眼光的人!”国际名导被这位冷心冷面的影帝给气笑了。
但笑了两声,却叹气,道,“我当然知道不合适,大不了,为你改剧本……尽洲,你还不知道我?要是能找着合适的,我也不来难为你。”
这个客串的角色,戏份不重,严格说起来,甚至连配角都算不上。
但他偏偏又是整个故事的点睛之笔,是不能被砍掉的存在。
从最初筹备的时候,周孟什就很清楚,不仅要找能演、会演的人,还要找有这个条件敢演的。因为这个角色顶着太多设定——
要外形模糊性别,不能太过阳刚但也绝对不能娇媚。要出场便惊艳,是世界观里最耀眼的存在,但不能俗,不能妖。
周孟什前前后后试镜过上百个男演员,很多人能演出情绪,但试妆不尽人意。有人外形尚可,但因为脸部动刀太多,一上镜僵硬无比,什么都演不出来。
而更多的人,则是既不会演,又撑不起这个角色的造型。
最着急的时候,周孟什甚至想过找女演员,娱乐圈美艳不可方物的女星不少,一出现冠绝全场不难,但她们身上属于女性的魅力太重。
他要找的,是一个男相可以迷倒女人,女相可以迷倒男人的这么一个人。
实在找不出了,周孟什就退而求其次,找到陆尽洲——陆尽洲虽然完全和美扯不上关系,但他能保证,一出场,周围便黯然失色。
可拿到剧本不久,陆尽洲就推辞。
就像他说的,不合适。
这个角色虽然只出场几分钟,但他几乎是灵魂存在,剧本里所有关于「仙」的荒谬之谈,都因为这个角色而成立。
周孟什何尝不知道。
他呷了一口茶,无奈地摇头笑道:“看来,又得往后推几年了。”
本以为今天又是一场空谈,结果周孟什忽然听见陆尽洲说:“或许有个人可以试试。”
“有个人?”周孟什的茶杯差点没端稳,“谁?你还能有看得上的人?”
陆尽洲说完那句话以后,忽然沉默。
周孟什见过的演员不胜枚举,连他都找不到合适的,自己又凭什么推荐?
可周孟什现在来了兴趣,不许他沉默,放下杯子着急问:“赶紧说,是谁?唉你这混球,该死的慢性子,说啊!”
陆尽洲只好为自己的话负责,告诉周孟什那人不是演员,是个偶像团体的成员。
“这、这、这叫什么话。你给我推荐一个在舞台上唱唱跳跳的小鲜肉干什么?”周孟什皱着眉,想了半天,又觉得不甘心,
“不对,能入了你的眼,应该不差。他是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