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露出一只骨节分明,五指修长,却有着狰狞烫伤痕迹的手。
苍白的肌肤布满大面积的树皮式疤痕,颜色比本身的肤色要深,疤痕的边缘不规则,好似蜈蚣攀爬在手上,胆小的人看到了会生理不适。
谢如珩停止原地,皱了皱眉,回首望向唐白。
虽然唐白没有明说,但初见时唐白眼里的惊艳已经说明了一些东西,谢如珩知道唐白对他的热情,有一部分来自对皮相的迷恋。
这并没有什么值得谴责的,因为他对唐白的大部分好感也是源于皮相。
所谓的一见钟情,其实只是见色起意。
脑海里流转过无数个唐白可能会流露出的神情,恐惧,厌恶,害怕......
然而四目相对间,谢如珩从却唐白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很柔软的目光,柔软到可以抚平他心底所有阴暗的情绪。
一时间谢如珩有些恍惚,他忽然想起初见时,唐白也曾用这样的眼神看过他。
“对不起,我......”唐白心疼地将手套递给谢如珩,他想要说些安慰的话,可一时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书里说过谢如珩一直戴手套是为了遮住手上的疤痕,还简单地提过留疤的原因。
谢如珩幼时饿了好几天肚子,铤而走险去店铺偷面包,结果经验不足被老板抓到。
老板将谢如珩绑起来,当着众人的面,用烧开的水浇谢如珩的双手,目的是给其他躲在暗处的“小老鼠”一个警告。
只是谢如珩从始至终都不没有哭叫,少了些动静,没有达到更好的警告效果。
被滚烫的开水烫伤后,谢如珩的双手不仅没有得到护理,还得长满水泡的手去垃圾堆里翻找食物,溃烂得厉害。
看书时唐白心里只轻描淡写飘过类似于“哦他手被烫伤了”这样的念头,轻得犹如尘埃,一下子就散去了,可当文字化为现实,巨大的冲击力仿佛一块石头,沉甸甸地压在唐白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