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涟漪在他的身体里不断地荡漾,慢慢扩散到全身的血液,这一刻,他沉默了。
周景辞走后,小志待在这昂贵的酒店里,一夜没睡,他用力捏着那块儿价值不菲的腕表,心情起起伏伏。
他不得不承认,周景辞不是个全然没有生气的木头,而他愤怒的样子,又实在太动人了。
不知怎地,他竟第一次觉得自己好过分。
辗转反侧间,小志的脑海中尽是周景辞离开前的样子,忘也忘不了。
他夜夜流连在那家酒吧里,日日带着周景辞抛下的手表,却再也没能见到周景辞。
度过了怏怏不乐的几日后,所幸他遇到了李 ,本想打听打听周景辞的情况,话到嘴边,却终是没能开口。
他将周景辞的手表放在李 的身前,这一刻,他终于接受了这段无疾而终的故事。
到底是自己心思不纯,他们也只能分别在这人潮之中。
后来,他慢慢忘了这个男人,忘了他的样貌,忘了他的声音,到底只是一夜之缘,缘分浅薄,一时动心,最多也只不过是隔着层雾气的天边明月罢了。
可谁知,就在小志把这段故事抛在脑后的时候,命运让他又一次见到了周景辞,只不过,这次周景辞竟成了肉票,而自己,则是那个可恶的绑匪。
他这一生,过得窝囊可笑,而他最难堪的样子,尽数被这个男人瞧过了。
他羞愧的低下头去。
小志一个人缩着,浑身都散发着热气,他的卑鄙与低劣,在周景辞的爱情中显得更加卑微。他尴尬而窘迫,直欲找个地缝钻下去。
直到周景辞在魏骁的怀里渐渐睡去,魏骁才总算想起一旁的小志来。
他生怕惊扰周景辞来之不易的睡梦,小声对小志说,“我见过你,在酒吧。”
小志愣了几秒钟,把自己的脸深深往下埋了一下,“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