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凛很厉害的,天天锻炼身体,腰怎么可能不好。
朝歌深吸一口气,条件反射地缩了缩后面。
麻辣烫上桌。
韩凛暂时放过朝歌:“快点吃吧,快八点了,我们等下还要去取花,不要踩点到酒吧。”
朝歌点头:[又是红玫瑰吗?]
“桐桐喜欢红玫瑰。”韩凛说。
医院附近有很多花店,韩凛提前给朝歌的弟弟朝桐定了一束玫瑰,这是朝桐最喜欢的花。
[他就是很张扬,喜欢这种一看就很显眼醒目的东西。]朝歌比划。
“小孩儿嘛,张扬点挺好,不影响他乖啊。”韩凛说。
朝歌点头:[桐桐从小就乖,自由自在的。]
“我家那俩要是能有桐桐一半乖,我睡着都得笑醒。”韩凛说。
[小君挺乖的啊,虽然他有时候是挺凶,但是我觉得他的内心是柔软的,你没见过他撸猫,那模样太可爱了,小喵喵都亲他。]朝歌比划。
“小垃圾谁不亲啊,见谁都是娘。而且会撸猫的人不一定是好人,都十多岁了,还没小学生懂事,想起就来气。”韩凛说。
朝歌耸耸肩,不在这件事上和韩凛争辩。
反正之后应该和韩小君也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哪怕朝歌很小和韩小君搞好关系,但韩凛不喜欢他,朝歌自然还是以韩凛的想法为先。
两人很快吃完饭,到医院附近的花店取玫瑰,然后再一起开车到LALALAND酒吧。